有些人会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做出宽恕的榜样。上个月上映的电影《毛里塔尼亚人》的主人公就是这样。更准确地说,被电影作为基础的《关塔那摩日记》的作者穆罕默德•乌尔德•斯拉希就是这样。斯拉希在他的祖国毛里塔尼亚被美国情报机构绑架。14年间,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古巴关塔那摩集中营度过。这不只是单纯的拘禁,只有在弗朗茨•卡夫卡的小说中才出现的超现实的恐惧和威胁成为他的日常。虽然是违反《日内瓦公约》的非法拘禁,但因为9•11事件失去理性的人们并不介意。他们在法律之上制定法律,不择手段和方法对他们进行拷问。甚至威胁说,要把他的母亲带到只有男罪犯的地方,让她面临性暴力。这是为了追查与恐怖主义的关联性。但是他们没有从他那里得到任何东西。他本来就是一个无辜的人。2002年被绑架的斯拉希直到2016年才获释。那个三十出头的男人已经四十多岁了。在这期间,苦苦思念他的母亲离开了人世。如果看到电影或者读到《关塔那摩日记》,他完全有理由憎恨对自己施加暴力的国家或者人们。但本该处于憎恶和报复心位置的他选择了宽恕。这种行为是怎么可能的呢?他的话里有线索。“我想去原谅。我想要原谅。因为那是真主安拉所希望的。我对拷问我的人没有怨恨。在阿拉伯语中,自由和宽恕是同一个词。”他是在说,他所信奉和依赖的宗教不是把他推向仇恨或报复,而是推向宽恕的方向。但如果想去宽恕,就必须摆脱怨恨和复仇的情绪。所以说,宽恕和自由、自由和宽恕是同义词。真是一种耀眼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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