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基础性概念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的认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合作社未来的趋势是什么?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合作社未来的趋势是什么(合作社的基础性概念)

合作社未来的趋势是什么

合作社的基础性概念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四个要素组成,分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1)农民概念上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的意思,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为主体。

(2)专业的概念是指从事生产某一种动植物产品的意思。生产小麦就是小麦的专业合作社,生产玉米就是玉米的专业合作社,生产水稻就是水稻的专业合作社,生产猪牛羊鸡鸭鹅以此类推。

(3)合作的概念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从事生产某一种动植物产品使之产生的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合作的意思。

(4)社的概念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为了共同实现某一种目标形成的团体或者称为小社会。

2.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合作社的解释,大家网上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看第一章总则部分(第一条至第十一条)。

3.从属性讲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领取营业执照,是营利性性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另外的角度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企业,由至少5个农民自发的达成共识而成,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合作社以资产总额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说明是有限合伙制农村集体企业。具体干什么赚钱依照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法律规定是强制性的,就是限制不让合作社干什么,可以干什么;而章程规定是在没有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就是没有法律限制的情况下,可以干什么和不可以干什么。

4.管理模式采用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意思是出资100万元的成员和出资1元的成员之间是平等的,在做出投票表决时都是1人1票制度,也就是出资100万元的人是1票,出资100元的人也是1票,种1000亩地的人和种1亩地的人,在表决投票时决定权也都是平等的,1000亩地的人是1票,1亩地的人也是1票。这意思通俗说,假设合作社有5名成员,一个人出资100万元,其余4人出资各100元,1个成员种地1000亩,其余4名成员种地各1亩,在表决某项事情该怎么干的时候,就是1人1票,至于过半数通过还是过三分之二通过还是过百分之九十通过,由章程规定(所以说章程不能照搬照抄,这个很重要),这样立法设置的目的是小户不能损失,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实行民主管理的意思是不能为了小户让大户受损失,也不能为了大户让小户受损失。

但是有个附加表决权问题,对于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合作社有5名成员,其中有1名成员出资额占全体成员出资的50%以上,那么出资额多的这个成员就享有总票数的20%的附加表决权,即本来5个人1人1票总共为5票,出资额多的成员享有总票数20%的附加投票5票*20%=1票,在投票表决时,本来是5票,出资多的或与合作社交易量大的成员享有附加票1票,总投票数就有5票变成了6票,做出表决时过半数通过,就是6票过半即3票即可通过。

这个和公司或者其他组织的表决权不一样,大家要分辨清楚,公司的表决权是跟着股权走的,谁出资多占有的股权就多,表决权就相应增加。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只要不违法犯罪,什么手段赚钱都可以,说白了就是公司以聚财为目的。合作社也是营利性的法人组织,跟公司一样也是企业,但是合作社是以聚人为目的的。公司与合作社都赚钱,但是赚钱的目的不同。公司对股东有人数限制,有限公司只能有2至50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超过200名股东。合作社对人数没有限制,除了最少5名外,人越多越好,河南有一家合作社是16万多名成员。

5.利润分红模式。

公司叫利润,合作社叫盈余,盈余分红模式有个规定,即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这个细化后变成两个规定:一是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是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在这里再重复一遍,合作社要把盈利的钱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是用于弥补亏损的准备金)后的盈余,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多少按比例分配一次(盈余的至少60%部分),再按照出资额的多少按比例再分一次,形成二次分红。

合作社与公司利益分配分红做个比较

公司的利润是按照股东占股比例进行分红,例如公司有两个股东,占股比例分别是40%和60%,假设公司利润100元,两个股东分红就是一个40元,另一个60元,利润分红即可完成。

而合作社分红模式与公司的不一样,合作社盈利分红上分两个层次,第一次是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而且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第二次是第一次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这里的硬性规定是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可分配盈余最低是60%,可以是70%,也可以是95%,这个比例定多少,都有成员大会表决通过,这是活的;但是最低不得低于60%,这是死规定,成员大会表决也不行,是违法的,不具有约束力。

这个意思是:假设可分红的盈余是100元,把100元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按照最低60%分出60元用于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部分,第二部分是把第一部分分出后剩余的40%分出即40元用于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进行核算分红。

再细化说明一下,例如假设合作社有5个成员分别为甲、乙、丙、丁、戊,甲有5亩地并出资1000元,乙有3亩地出资400元,丙有2亩地出资500元,丁2亩地出资400元,戊有1亩地出资100元;5人土地5 3 2 2 1=13亩,出资总额是1000 400 500 400 100=2400元(出资额多与少由成员主决定,这里只是假设)。又假设合作社通过向社员代购农资和代销农产品获得盈利1300元,除去运费等杂费成本500元剩余800元可分配盈余即可分红的红利800元,除去10%的公积金80元后剩余720元盈余,第一次分红的钱=720元*60%(按交易量分红部分)=432元,720*40%(按出资额的多少比例进行分红)=288元。再假定成员的产量一样,按交易量分红部分432元,甲成员应当分5亩÷13亩(在这里就按亩数算了,产量我们假定都一样了)为38.46%*432元=166.15元。按照出资额分红288元。甲成员应当分1000÷2400元*100%=41.67%*288元=120元。甲成员年底分红166.15 120=286.15元。其他成员的分红以此类推,就不在计算了。

6.当然合作社亏损的比赚钱的多多了,有赚就有亏,那就看合作社运营团队的管理运营能力了。合作社的基础业务就是向成员提供服务,是服务业为主业,就跟开饭馆一样,开馆子有人生意火爆猛赚钱,有人亏得一塌糊涂,道理一样,就看你干什么了?

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其他的以后再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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