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原名周树人。《狂人日记》发表之后,周树人的好友许寿堂读到了这篇作品,感到内容深刻,笔法简练,很像周树人所作,可笔名却是“鲁迅”。写信询问,才知道“鲁迅”就是周树人的笔名。许寿堂问起这个笔名的讲究,得知“鲁迅”这个笔名的含意有三:一、鲁迅的母亲姓鲁,鲁迅和他母亲的感情很深;二、春秋时代“周”与“鲁”是同姓之国;三、用这个笔名,是取愚鲁而迅速之意。鲁迅认为自己比较笨,做学问,干事情都比不上天分好的人,用此笔名来激励自己。
取意“愚鲁而迅速”,是发人深思的。在一定的时间里,笨人取得的成绩不如天分好的人,就是说做同样的事,笨人需要较多的时间,那么笨人的总体时间就等于减少了。如何补回这时间的损失呢?通过“勤奋刻苦的努力”,在相等的时间里收到同别人一样的效果。这就是“勤能补拙”,勤能赢得效率,赢得时间。
鲁迅成名后,别人说他是天才。他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到工作上了”。鲁迅确实是天才,是全世界都承认的伟大的天才。不过这天才来自于”勤奋刻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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