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诃德》的开篇是这样写的:“他那样的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古代皮盾、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这是骑士的架势。但这位贵族熟读几十部骑士小说,知道这架势还未足够,他缺一位恋人。看来看去,他选中了一位农村养猪的村姑,立誓要将自己的每一次胜利和每一项功绩都献给她。
这件事乍看之下有些荒唐,堂吉诃德早已结婚,这位女士也对他并无好感,怎么看也不是黄海波、周立波、吴秀波的“一波三折”。一个自命不凡的骑士,为什么非要这样做,好像不这样就够不上一位绅士,就不配大战巨人、勇闯险境、屠灭巨龙了。
堂吉诃德是学来的。在骑士文学的光荣传统中,每位骑士都应该有且只有一位爱人——往往是婚姻之外的某个人,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但二人又时刻牢记柏拉图的教诲,让心灵摒绝肉体。在少子化的今天,这样的关系不算难以理解,毕竟谁不是被生活按在地上摩擦,肉体什么的,也只能看看。
但骑士所属意的女士往往是别人的夫人,这就很骚了。亚瑟王的王后名叫桂妮维亚,她俘获了湖中骑士兰斯洛特的心,后者日日思念着她,不放过在任何场合做出暗示的机会,终于被前者发觉了他的企图,并开始有意识地疏远他。但情之所至,金石为开,桂妮维亚终于接受了兰斯洛特的爱,两个人始终保持着纯洁的关系,比赛博时代还要脑控,连亚瑟王本王都说不出什么来,这就是《亚瑟王传奇之太太好美》。
但是这样纯洁的感情背后还有这样一段故事。亚瑟王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叫做摩根,摩根可能是位女性瘾者,一开始勾引兰斯洛特,但兰斯洛特心里已经有别人了,所以没成功。摩根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哥哥,于是下了药,和亚瑟王大战三百回合,还被桂妮维亚看见了,这才下定决心接受兰斯洛特。也不知道这种清水中有肉,肉中有清水的文应该叫什么,白水汆丸子?
除了太太外,还另外流行两种不可能的爱人。比如法兰克人的王——查理曼大帝十二位帕拉丁(圣骑士)之一的罗兰,英勇无畏、大义凛然,手持圣剑杜兰德尔,杀的摩尔人、撒拉逊人溃不成军。但这位圣骑士的感情生活非常不顺,他爱上的是安杰丽嘉公主,而这位公主是来自中国北方的契丹人,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罗兰和萧峰可能认识。这两个人如何能够相爱呢,他们吃不到一起去的。罗兰也是最早被抒情诗人们神化的骑士之一。
另外一种不可能,是拉海尔喜欢贞德。拉海尔是查理七世的侍从,百年战争中法兰西王国的军事指挥官,和圣女贞德在1429年一起打过仗,联手解放了奥尔良。按照罗宾斯在《圣女贞德和她的野蛮兵团》中的说法,两个人互生好感,但贞德无法完全接受拉海尔,因为这个男人实在是太粗了,而且信仰并不坚定。拉海尔很喜欢说脏话,这是老兵们的一大爱好,被贞德逼着改成了对着自己的权杖起誓。贞德还逼着拉海尔跟她一起祈祷,拉海尔因此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话:“上帝,请替海拉尔做你希望海拉尔做的事,就像你是拉海尔,而拉海尔是你一样。”敢这么说的人,当然是没法跟虔诚的圣女在一起了。而且即便在一起,我想他们之间也不会发生什么,据贞德的另一位战友——约翰二世所说,有的时候骑士们就和贞德一起睡在稻草垛上,但看着贞德完美的胸部,谁也没有产生欲望。骑士们的内心很值得探究啊。
兰斯洛特、罗兰、拉海尔,分别是扑克牌中的梅花J、方块J、红桃J,三个人的感情生活就是这副德性。唯一略好的是黑桃J霍格尔,他是查理曼大帝的另一位帕拉丁,丹麦第一位基督教国王杰奥夫雷的儿子,被六仙女祝福过的战斗英雄。他不仅顺利地结过婚,还生下了孩子,和太太控兰斯洛特、异国恋罗兰、日暮里暴躁老哥拉海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倒意外有了正常上班族的踏实感,唯一的问题是他的老婆是仙女。霍格尔和董永,都是传说,都是娶仙女,一个得到了仙女的祝福,一个偷拿了仙女的衣服,你们品一品。
堂吉诃德只有一支长矛、一匹瘦马,和一个莫须有的“恋人”,真正的骑士——比如罗兰,则拥有圣剑杜兰达尔、战马韦兰迪夫和象牙号角,以及独一无二的异国公主。仿佛骑士就该是这样,喝最烈的酒,握最利的剑,打最野的架,却爱不到一个最美的人。为什么骑士的感情生活就一定要是这样?
因为骑士的爱情是且只能是一项精神活动。
最初,欧洲的重甲步兵团对阿拉伯人的轻骑兵毫无办法。8世纪时,查理曼大帝编列出禁卫军,让他们骑马出战,成为最早的骑士。因为骑士们出身侍卫、有出色的战斗能力、训练和维持费用颇为昂贵,他们逐渐与领主形成附庸关系,获得土地和荣誉,成为职业军人中的精锐。但最初,他们除了军事才能之外一无是处。
这是一群粗野、无情、暴虐的男人。比如最受诟病的德国十字军骑士团,团长乌里尔希是出了名的混蛋,卑鄙无耻到把圣物绑在自己身上,让对手根本就不敢砍他,他的下属还将他的镀金铜像陈列在各大教堂里,强迫其他骑士团承认作为日耳曼人的正统后裔,这位乌里尔希是骑士界的先祖。同时代的骑士文学也丝毫见不到爱情的痕迹,而是热衷歌颂他们暴虐的男性气质,比如十字军骑士们攻打叙利亚的安条克时,将人头当作炮弹轰击敌人。狮心王查理在前线生病,想吃猪肉,他的总管只好杀了一个胖俘虏给他吃。从查理曼大帝组建禁卫军的8世纪末,到最初的十字军东征的11世纪末,诗人们乐于歌颂的是骑士的威力和对敌人的无情。
事情逐渐发生了变化。11世纪末到13世纪末,两百年间,无数领主和骑士响应教廷号召,扛着大刀长矛,千里迢迢奔赴耶路撒冷,把家中的女主人独自留在家乡。女人们被迫连男主人的家庭责任也扛了起来,从生产、交租税, 到承担宗教和政治义务。一开始的崩溃过后,他们发现男人果然是没什么用。女人们不仅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还接受了更多的社会教育,一个个光鲜亮丽、举止娴静典雅,男人们回家来一看,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圣母玛利亚吗。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说:“对救世主母亲的迷信,提到了极高的程度,以至我们可以说上帝在13世纪变成了女人。”
这样的迷信带来了爱情。粗野的男人们从鄙视夏娃到赞美玛丽亚,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如14世纪法国的骑士抒情诗所唱:“天上一个上帝,地下一个女神。”骑士们终于学会了歌颂女性。这很好理解,战争的间隙,庞大的军功集团需要新的文化和制度建构来维系他们的社会关系,这其中包括了新的道德观念、宫廷礼仪和文学艺术,也包括已经固化的阶层内部,用爱情来调节的男女关系。
一开始,爱情就不属于婚姻,婚姻是资产,它太昂贵,以致于国王们要设立专门的女官来把性都从婚姻中剥除出去。没人信仰资产,但爱情必须是一种信仰,这是著名的中世纪学学者刘易斯在《爱情之寓意———中世纪传统研究》里所概括的骑士爱情的其中一个特点,另外三个特点则分别是谦卑、高雅风度和私通。既然是私通,只好是柏拉图式的,而且这种柏拉图式的爱情也最能夸示骑士精神。为了女神的一个愿望,赴汤蹈火,却无欲无求,在文学中,借由这样的自虐完成了骑士形象的无限拔高。
为了信仰去解救耶路撒冷,和为了尘世中的“圣母玛利亚”去斩杀巨人,不过是同一套意识形态的两种形式,教会也乐得见到一群野蛮的战士被调教成了这副模样。宫廷诗人们也乐于写作这样的题材,这比写单纯的赞美诗要有趣多了。领主们也乐于他的骑士们对自己的女主人表示爱情,这意味着加倍的忠诚。不能惩罚骑士们对领主夫人的精神恋爱成为一种惯例,亚瑟王知道兰斯洛特爱慕桂妮维亚,没有对他做什么,依照的就是这条惯例。
如果我们承认骑士的典雅爱情是最早的爱情,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恩格斯说的对,他说:“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在社会以外才有中世纪是从具有性爱萌芽的古代世界停止的时候开始的,即是从通奸开始的。”同时我们也会发现,这句概括一千年前爱情关系的话语,放在当下依然有几分道理:“虽然性和婚姻属于所有人,但爱情……只属于上等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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