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意识形态心得体会 田野读书第195期民族主义(1)

《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

本期为大家带来的是安东尼•史密斯的《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上);叶江译。

有关民族主义的书籍不计其数,即使如此,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然而我们却不难从其中找出共性的表达,原因在于人们虽然无法找到统一的“词句”标准,却可以找到统一的“语意”标准。这样,我们就可以较为准确地理解民族主义的核心内涵、作用及影响。在众多有关民族主义的研究者中,史密斯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而这本《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可以看作史密斯向读者系统介绍民族主义的科普书。

正如史密斯在绪论中所说,本书重点讨论原本为一种意识形态,但又成为一种社会运动和象征性语言的民族主义,同时探索其内涵、变种及其来源。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进一步论述与之相关的概念,如民族(nation)、民族认同、民族国家等。因此,这本书涉及很多学科,包括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学、人类学等学科。(美国学界把族群(ethnicity)归为人类学)

作者认为,冷战结束以来,因民族主义引发的国际政治危机不计其数,为民族主义的情感和热望所定义。在描绘“火热”的民族主义暴力和冲突的标题新闻之外,我们又面临一个相对稳定并且似乎是天生的“国际”关系结构,该结构塑造并引导现代世界的发展过程和事件。而这个世界也就是常常被提及的“由各民族国家构成的世界”

民族主义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政治世界,它还具有文化和知识的意义,因为“民族国家世界”构筑了我们的全球观和象征体系

民族以及民族主义文化和心理的重要性甚至更为深刻。民族主义的无处不在,今天五大洲千百万人如此地醉心于它,这些都证明民族主义在“人民”中的鼓动和共振作用,只有过去的宗教能与其媲美。这说明我们需要密切注意民族主义思想意识形态及其语言的象征性因素的作用,以及民族的行为与话语的道德,礼仪和情感方面的作用。民族主义具有它自己的规则、节奏和记忆,这一切虽然塑造了民族主义的轮廓,但更重要的是塑造了民族主义载体的利益,赋予他们可认知的“民族主义的”政治形态,引导他们熟悉民族的目标。

民族主义的规则、节奏和记忆,提供了一座桥梁,将强权政治和社会利益的外部世界与民族及其特定的观念,象征和情感的内部世界相联结,这样的讨论导致形成本书的立论结构。

有关概念。“民族主义”这一词汇,是很现代的术语,最早出现是在18世纪末期,当时的德国哲学家赫德和法国反对革命的神父巴鲁尔使用该词并使之具有可辨识的社会和政治的含义。在19世纪早期这个词很少被使用。1836年,英语中首次使用“民族主义”,它当时是以神学用语出现的,指某些民族成为上帝选民的教条。此后,该词逐渐倾向等于民族自大和自我为中心,而通常人们更喜欢使用其他词汇,如“民族性”(nationality)和“民族的”(nationalness)来表达民族情感或民族个性的含义。

民主主义最重要的几个含义,可以概括为:

(1)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2)民族的归属情感或意识;

(3)民族的语言和象征;

(4) 争取民族利益的社会和政治运动;

(5)普遍意义或特殊性的民族信仰和(或)民族意识形态。

这里需要特别区分,民族主义是有组织的意识形态运动,另一方面是相对零散的民族归属感,两者对比的结果很鲜明,足以让我们辨清民族意识或情感的概念与民族主义的概念之间的区别。不过,无论如何,民族感情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其作用是将该群体中主动的、有组织的部分与被动的、分散的、通常占据更大人口比例的部分连接起来。

民族主义强调文化构建,需要经受民族的文化浸染——如本民族的历史重新发现、复活本土语言、培养民族文学、民族音乐歌谣等,文化与文艺复兴时常伴随着民族主义的出现而孕生。

文人知识分子——历史学家、语言学家、画家、诗人、小说家等,不成比例地在民族主义运动及复兴中扮演着代言人的角色。

史密斯尤其关注民族主义含义中的语言和象征。民族主义的独特语言概念构成民族主义的核心原则和独特意识形态的本质内容。另一方面,民族主义含义中的象征性则在全球范围内表现出一定规则性,以致我们能从意识形态的框架中将他抽出来分析。当然,一个民族的象征可以通过其所包含的客体——民族来显得与众不同,但是,同样也可以通过符号的确切性和生动性来显示。尤其是那些特有的名称,表达着民族的特色、英雄主义和使命感,以及使所有的成员对这些特征产生共鸣,与之相似的还有国旗和国歌,集中体现了一个民族特有的品质,目的是通过这些简明的形式和节奏在特定的民族群体中唤醒人们内心特有的鲜活的历史感和使命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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