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都会认为,竞技运动一定包含了“荣耀”之类的词,而且球迷也总会喜欢为NBA总冠军贴上标签,比如拿到NBA总冠军是成功者,那么没拿到总冠军的必然是失败者,最重要的是在NBA里最好的运动员都是纯粹的,都是一心争冠的,如果在NBA里同时还有顶级的赚钱能力,那么这个运动员一定“不纯粹”。
就像毁誉参半的詹姆斯,很多人讨厌他的一点就是因为觉得他“商业属性”太浓厚,比如说决定一时的全美直播,还有决定二时的长文“Im coming home”,以及决定三加盟湖人队无非就是为了以后的商业发展和家庭因素,很多人都认为,詹姆斯的种种决定背后掺杂着商业因素,所以还给詹姆斯贴上了“商人”的标签。
有趣的是,在这一点上库里倒是以实际行动打脸了詹姆斯的黑子,根据美国记者Nick DePaula报道,库里旗下公司SC30.Inc在总决赛结束10天后已经注册“晚安安(Night Night)”商标。“晚安安”除被用于鞋类和服装制作之外,还涉及多达35个产品类别,如床上用品、玻璃器皿、拳击器材和酒精饮料等。
很显然,对于库里的影响力来讲,注册“晚安”商标绝对能够为自己带来不菲的收入,但这样一来似乎那些黑子们黑詹姆斯的理由就荡然无存了,毕竟有许多不喜欢詹姆斯的球迷都喜欢库里,试想一下,如果詹姆斯将自己的动作注册为商标,到时候估计又是铺天盖地的“商人”行为,反感詹姆斯的言论将会如潮水一般。
不过小编也认为,看待球星的行为大可不必二元对立、非黑即白,NBA本来就是商业联盟,强调的是商业,其次才是体育竞技中的“荣耀”以及归属感等等,就好比上班族都想要赚钱,如果你老板说你摸鱼就是没有职业道德,估计你也会对此嗤之以鼻,所以有时候球迷群体确实会太过”双标“,既然詹姆斯是商人的话,那么库里此举是否也不算是”纯粹的运动员“呢?不知道你们对此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发表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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