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法,具备法的一般属性,它是构筑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具有阶级性、经济性、社会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又区别于一般的部门法:从调整对象上来看,宪法主要调整政治关系,类似于“政治契约”或者“政治宣言”;从历史路径来看,宪法产生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是对革命胜利成果的法律确认。

宪法的渊源简述(宪法的历史渊源及人文基础)(1)

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图片来自网络)

17世纪英国爆发了旨在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的资产阶级革命,在革命期间以及革命胜利后,英国议会先后通过了《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等宪法性文件,将王权置于法律之下,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1776年英属北美殖民地发表《独立宣言》,走上了独立建国的道路,1783年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制定《联邦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共和政体。受到美国独立的影响,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随后国民议会颁布了其宪法性文件《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阐明了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分立等宪法原则,影响深远。西方的资本主义扩张惊扰了日本,日本决心改革图强,19世纪60年代,日本国内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幕府的统治结束,新政权于1889年制定《大日本帝国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由于受到西方和日本宪政的影响,当时中国的有志之士也在上下求索救国救民的道路,在维新派和革命派的推动下,中国社会发生了变化。1905年清廷派遣以载泽为首的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并于1908年8月和1911年11月先后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两部宪法性文件,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立宪实践。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随后在各派势力的斗争和妥协下,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诞生。“南北议和”之后,实力派人物袁世凯掌握了民国大权,中国政局进入北洋政府统治时期,这一时期出现的宪法文件有:1913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在袁世凯一手操纵下制定的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即“袁记约法”;直系军阀曹锟以当选总统为目的通过贿赂国会议员制定的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史称“贿选宪法”。北伐战争后,北洋政府迅速垮台,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取而代之。南京国民政府的立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28年国民党中央制定《训政纲领》,在此基础上,1931年国民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二阶段,国民政府宣称要遵奉孙中山先生遗教,结束“训政”,实行“宪政”,于是起草宪法,1936年5月5日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史称“五五宪草”;第三阶段,1946年国民党主持召开国民大会,在“五五宪草”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另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有:1931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41年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6年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宪法的渊源简述(宪法的历史渊源及人文基础)(2)

毛泽东主席认真审阅《宪法》草案(图片来自网络)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颁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其中,1954年宪法是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由毛泽东主席亲自参与起草的;1975年宪法的独特之处在于,规定了人民有“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四大权力;1978年宪法是在华国锋同志主政时期制定的,并经1979年和1980年两次修改;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是改革开放以后制定的,又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通过五个修正案加以修改,主要是将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些内容写进宪法。

从宪法的历史渊源来看,每当一部新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出现的时候,总会伴随着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这充分体现了宪法的社会性。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一定时期人们的主流价值观念和宪法意识是宪法存在的人文基础,而中外一些有重大影响力的思想家无疑是社会思潮的引领者。

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被称为西方近代史上的三大思想解放运动,尤其是启蒙运动,一些代表性思想家的学说直接成为改造社会的政治方案。比如,英国的洛克主张君主立宪政体,法国的孟德斯鸠提出完整的三权分立理论,法国的卢梭提出人民主权学说、主张民主共和政体,这些都是近代宪政的思想基础。

受到西方宪政思潮的影响,在清末,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站出来主张开国会、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制,虽然失败了,但却极大地冲击了人们的守旧思想,国民的宪法意识逐渐觉醒。资产阶级维新派失败以后,资产阶级革命派继而起之,孙中山先生提出“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的政治法律思想,主张推翻帝制、创立民国、以“五院制”组建中央政府;章太炎认为国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反对代议制,并且反对国家至上的观念;宋教仁则主张政党议会政治。

资产阶级革命渐行渐远,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人类20世纪最后一位思想家-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毛泽东主席朴素的“人民观”,是新中国宪法的一条生命线,构成当代中国宪法最深厚的人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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