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0月26日,我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这意味着新的消防救援衔诞生。今年,自3月份明确将公安消防和武警森林两支部队划归到应急管理部开始,我国消防改革措施不断,进一步向正规化、专业化发展,职业化建设正在不断加强。

消防救援有什么改革(我国新设消防救援衔)(1)

10月15日,广州一名在消防队已经服役25年的老兵,摔出了他在部队这些年的青春(军衔),满满的正能量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任文岱 报道

10月26日,继军衔、警衔、关衔、外交衔之后,我国又诞生了一种新的衔级——消防救援衔。在当天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下称《条例》),并已于10月27日开始实施。

今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组建了应急管理部,公安消防和武警森林两支部队也随之被划归到应急管理部,成为新组建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主力军。

消防队伍由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转到应急管理部,由军衔警衔转为消防救援衔,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消防改革正有序地持续推进。

以立法确立消防救援衔制度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表示,全国目前有20万消防指战员,消防救援责任重大、使命特殊,需要保持职业荣誉。消防救援也应当成为全社会所尊崇的一个职业。而中央改革方案专门明确,要采取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因此,专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设立的消防救援衔应运而生。《条例》第三条写明,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

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就《条例》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曾指出,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主要基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遂行任务的需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明确指挥层级、指挥关系和指挥责任,保证政令畅通、指挥高效。

二是严格队伍管理的需要。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的等级和身份,有利于按纪律部队要求严格管理,确保队伍正规有序、纪律严明。

三是适应队伍转制的需要。消防、森林两支部队为成建制划转,原来实行武警军衔制度,转制后继续实行专门的衔级制度,有利于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实现改革平稳过渡。

四是增强职业荣誉的需要。消防救援职业风险高,需要党和国家在政治上给予特殊关怀。实行专门衔级制度,体现的是党和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崇高荣誉,对于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队伍忠诚履职具有重要作用。

在消防法起草人之一曹刚看来,通过立法形式确立消防救援衔制度、设立消防救援衔是我国独有的举措,设立新的消防救援衔更是整个消防改革中的重要一环。

《条例》明确了消防救援衔的授予范围、衔级设置、衔级编制、授予条件和晋级条件等内容。据了解,下一步,还要为消防救援队伍设置专门的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专门的表彰奖励制度,消防救援人员仍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等。总的方向是通过多种措施,使消防救援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

推动消防职业化建设

曹刚表示,很多消防战士非常看重自己肩上的军衔、警衔,消防队伍按照机构改革之后转为非军、非警的行政编制,若没有了“衔级”,确实会让这个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大打折扣。消防救援衔的设立,能够起到稳定队伍、保持战斗力的作用。

“另一方面,消防救援衔的设立同时推动了消防职业化的建设,使消防队伍更加稳定,中坚力量和技术骨干也都能够留在队伍中,不再受之前体制下退伍转业的影响。”

他具体分析,当前消防改革最重要的是解决平稳过渡,涉及整个消防队伍和消防体系,就要保证整个队伍及其管理体系、指挥体系几乎原封不动,两支队伍成建制转化。所以,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下来的消防救援衔制度是我国整个消防队伍改革的重要一环。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曾明确,退出现役后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由过去的单一的防火、灭火救援向综合性应急救援转变,职能相比之前大大拓展。

这就意味着,脱离军事化管理转到行政编制的消防队伍的救援能力和战斗力面临更高的挑战。曹刚说,对于转制后队伍的战斗力完全不必担心,一方面,消防救援衔的设计有利于维护队伍的稳定,保持队伍的战斗力。另一方面,整个救援队伍还是原有的人员,另外,从退伍战士和面向社会招收职业人员也会为整个队伍吸收更强的力量。

尚勇也表示,消防救援人员历来视荣誉为生命。中央改革方案中专门明确,要采取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定位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这个定位,本身就是巨大的荣誉。这次设立消防救援衔,就是党和人民给予消防救援队伍的政治荣誉。

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副司长刘克辉则表示,消防队伍的转制既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部分,也是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内容。中央明确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确定了这样一个改革的原则。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制以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应急部来管理,这样有利于我们国家对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调度指挥,包括力量资源、装备物资,各方面的资源的统一协调、统一使用,能够提高救援的效能。

消防队伍改革持续深入

曹刚说,消防队伍的改革在今年4月就已经开始了。4月4日,公安部发出通知,公安现役部队改革期间,停止干部提拔任用与人员调动工作。应急管理部机关也即将进驻原公安部消防局办公楼。

8月下旬,中办、国办印发了组建队伍框架方案,明确了队伍组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9月底、10月初,武警森林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已分别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转应急管理部,目前正按中央批准的意见,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训。

10月27日《条例》开始实施,之后还将组织授衔、换装、换车牌、人员职级套改、落编定岗等一系列工作。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员表示,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逐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转制任务,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确保各项消防救援任务圆满完成。

与此同时,与队伍改革相关的职务职级序列设置、人员身份转改、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职业保障等系列配套政策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也在推进中,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消防队伍改革还在不断深入。1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简称《国办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简称《两办通知》)。

曹刚说,根据这两份文件的内容,中央统一部署的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消防改革也已经进入优化行政职能阶段,最先涉及的便是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

比如,《两办通知》中的第三项内容明确提出,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公安部原《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也将进行修改,《国办通知》还明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

“同时,根据《国办通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标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曹刚说,这意味着国家将要推动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消防审批不再单独运行已成必然。原标题《新设消防救援衔 消防改革持续深入》

版权声明:本文系《民主与法制时报》原创作品,转载或整合请注明来源,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