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昧的问大家一句,“怕”老婆的举个手。
国家法律已明确规定女性的家庭地位,指出女性的家庭权利是其社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女性在家庭内的平等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以及人身安全权利等。女性是半边天,但在我看来这是“一手遮天”。
谈恋爱时说的种种和结婚典礼上发的誓言,就已经决定了老婆的家庭地位。我们家是民主的,相亲相爱的,相爱如宾的。结婚不久我们在一起商量,为了让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美满,尽量减少一些不愉快的矛盾,咱们制定一些家庭守约。守约中总结了这么两条是比较重要的,一是要控制好情绪,男方主动退让,二是在家庭等一系列分工问题上,男方要疼爱女方,多分担一些。我可以非常自豪的说,这份守约我守的非常好,结婚十来年了,出现任何的纠纷,我就没有对过。当然也有“臣妾做不到”的。
女人的心思不可琢磨,也琢磨不透。两口子吵架,老婆会把过往的陈年往事一一絮叨出来,她的委屈,她的无奈,她的善良等等等等,听的头的炸了。啥也别说了,我错了!老婆反问一句,你哪错了。我认真恳切的问答,我哪都错了,好了老婆,咱不闹了睡觉吧。老婆说,我的气还没消呢,你还睡觉!嫌我还不够诚恳,又开始絮叨,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哄了半宿终于解放了。恋爱时有一次忘给她过生日,十来年了每次吵架都絮叨,不管以后给她弥补的有多么的好,这个创伤永远也消除不了。
其实女人为了这个家付出的太多。我工作特殊,经常不在家,后来又早出晚归,最起码在孩子的照顾上,基本都是她在付出。女人不容易,就凭她肚子上的妊娠和刀疤,我就应该把她捧在手心里。我曾答应过她安心嗑瓜子看电视,盘子碗放着我来,衣服放着我来。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因为我也不愿做!我还是听命令吧,你没让我做,我就悄悄的当做没看见。
朋友都对我的家庭地位堪忧,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家里大事我说了算,小事她说了算,很庆幸的是,我家从来没有大事。其实“怕”老婆,没什么不好,那不叫怕那叫疼,婚姻本就是这样,两个人共同的努力才能构成美好的家庭,家庭地位高又能怎样,那是我爱你宠你,相对于女人的情感,我会得到更多的爱,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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