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费欠条、青春损失费欠条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一般是女方手拿欠条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款,男方作为被告则提出该欠条实际为分手费已没有欠钱处理该类案件的难点在于对该类欠条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一部分同志认为,因为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不应当支持当事人诉求;另一部分同志则认为,既然当事人出于自愿签订该欠条,应当认定该欠条的效力,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分手费打的欠条有效吗?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分手费打的欠条有效吗
分手费欠条、青春损失费欠条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一般是女方手拿欠条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款,男方作为被告则提出该欠条实际为分手费已没有欠钱。处理该类案件的难点在于对该类欠条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一部分同志认为,因为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不应当支持当事人诉求;另一部分同志则认为,既然当事人出于自愿签订该欠条,应当认定该欠条的效力。
分手费不符合我国道德观
在目前的民事法律制度中,并未对“分手费”以及青春损失费作出过相关规定,这是造成司法实践处理该类问题困境的原因之一。在当事人仅仅起诉要求对方给付该笔款项时,裁判者往往发现无法可依。当事人签下欠条,如果将其认定为一种法律上的意思表示,愿意向对方支付该类费用,这种表示的动机也是非常复杂的,可能包括通常认为比较核心的“青春损失”的抚慰,但这一意思表示缺乏法律上的依据,而由于内容的特殊性,这一给付在道德观上也应受到否定,该给付及相应的请求也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1.青春并非法律上的权益
青春损失这个表述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如果认为“青春”是一种法律上的权益,在我国法律权利体系中,很难找到一种权利或者权益与之对应。青春的内涵与外延并不明确,所谓的青春不需要他人负有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其随着时间流逝消失的特性和本质是亘古不变的;另外,所谓青春损失的范围不能确定,如果补偿,其范围也很难确定。因此,分手费、青春损失补偿费之类的概念,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2.分手费亦非可强制的赠与
在实践中,我们有遇到当事人认为所出具的“欠条”所代表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是赠与行为,可以随时撤销,法官中也有部分持这一观点。
而如果按照赠与合同关系处理此类争议的话,原告的诉讼请求亦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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