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字属性最大的误解,是将其认定为象形文字。这个误解从东汉的许慎写《说文解字》时就已经存在了。

《说文解字》对促进汉字的成熟、定型上,的确有重大贡献,同时里边也保存了至观重要的有关字形字义的重要信息。但是,《说文解字》也给后人认知汉字带来巨大的误导,最严重的就是将汉字属性断定为“象形”。

甲骨文和象形文字(甲骨文不是象形文字)(1)

其实从根本上来说,汉字不是象形文字,而是象德文字、借符文字。象德文字是说,汉字在造字之初,所重点考虑的不是如何去象外在的形,而是考虑如何去象内在的德。德是人的内在属性,也可以用来指代一切事物的内在属性、功能。当然,德的中心是在人之德,而非物之德,即便在在观察和表述物之德时,也是基于人之德的。

同时,在具体的表现符号上,也不是来自对物的象形,而是来自早已存在的契约符号的借用。这里的契约就是指结绳和书契,也是契约的两种最原始形态。结绳和书契本身都是信用凭证、信用符号。

在汉字没有真正在实际生活中使用之前,结绳和书契,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尧舜之前。那时,中国社会尚没有政府的存在,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是靠契约。这就是《周易 系辞》说的:“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结绳而治”就是“契约而治”。

《道德经》中说:“使民复结绳而用之”,其实就是指复兴结绳而治、契约而治。此时已经是战国后期,结绳和书契制度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

春秋之前,中国一直是一个契约社会,结绳和书契在社会中居于中枢地位。契约不仅是制度的基础,而且还是符号表达系统。合在一起,就是“文”。尽管尧舜之后,政府开始出现,但是,契约的中枢地位依然存在。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礼崩乐坏”时期,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制度范式性的变革,将中国历史一刀砍为两段。春秋之前的中国历史一直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一直是契约社会。春秋之后,政府和文字的作用开始陡然上升,中国逐渐变成一个以政府和文字为基础的社会。在制度上以政府为基础,在表达符号上以汉字为基础。

“礼崩乐坏”的实质就是契约系统的崩溃、结绳书契系统的崩溃,包括契约制度和契约符号表达系统。替代契约系统的,是迅速兴起的“政府-文字”系统。这个过程直至西汉才最终完成。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指导下,西汉逐渐形成了儒体法用的政府形态和制度形态,而《五经》系统的成型,则标志着汉字的成熟、成型。

于是,新的制度范式和表达范式出现了。春秋之前的中国,与西汉之后的中国,就处于两套不同的制度和表达范式之中。而春秋战国则是剧烈冲突和动荡的中间期、混乱期。也正是因为这个剧烈动荡的中间期的存在,导致西汉之后出现对严重的历史失忆,对春秋之前在中国处于主导地位的契约系统失去记忆,对春秋之前的契约社会失去记忆。

对汉字演变史的失忆,是这种历史失忆的重要组成部分。许慎已经压根不知道甲骨文的存在了,他对汉字的造字原理,对契约符号对汉字的影响也一无所知。这使得他对汉字的属性产生了严重的误判,将其认定为象形文字。

尽管甲骨文被重新发现已经历经120年,但是,民国以来的甲骨文研究,在指导思想象却遭受了双重误导,导致其行走在一条错误的方向之上。第一重误导来自以许慎为代表的汉朝人对汉字的错误解读,第二重则是来自近代西方人对文字的错误认识。许慎还只是把汉字定为象形文字,而现代西方人则不仅认为文字起源于象形,而且彻底把文字当成语言的表达工具,把文字彻底庸俗化了。

双重误导叠加的结果是,这120年的甲骨文研究是基于一个坚固的错误假设:甲骨文是象形文字。于是,“望文生形”就是成为解释甲骨文字形含义的最基本最标准的方法。这就是使得这120年来,对甲骨文字形意义的解释,是胡说横行、臆断漫天。从根本上来说,现代的甲骨文研究依然没有入甲骨文的门。

甲骨文和象形文字(甲骨文不是象形文字)(2)

下面以甲骨文“其”,以及以“其”为基本结构的字例为例,来说明为什么甲骨文是“象形文字”、“借符文字”,以及说明许慎的错误和现代甲骨文学者的胡扯。

甲骨文和象形文字(甲骨文不是象形文字)(3)

这张表摘自我所整理的契约符号列表。这些契约符号都是来自结绳机制和书契机制。包括结绳符号、书契符号、大人符号,以及结绳和书契所共有符号,一种100多个。这些符号是甲骨文的基本结构,是甲骨文的基石。唯有理解契约机制,才能理解这些契约符号,然后才能系统性地理解甲骨文。

表中所摘录的“冉”、“其”、“西”的甲骨文字形其实都是指一个东西,就是契约时代、结绳时代,所使用的日期约定方法。

对现代社会而言,约定日期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因为日历系统已经非常完善了。约定日期都是按照日历走,而且日历在全球都是统一的。这使得在全球范围内约定日期都是非常简单。

但是,在契约时代,在结绳时代,那时不仅没有完备统一的日历系统,而且也没有文字,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之间,约定一个日期就不那么容易了,多个人约定日期就更困难了。在约定日期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约定日期这个事情本身,以及对日期约定的遵守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幸运的是,结绳时代的人们发明了一种日期约定技术、机制,而且这个约定也是基于契约的,结绳书契都可以。

当双方约定在多少天之后见面时,他们就会使用结绳或书契。使用结绳时,就是两条绳子上打相同个数的绳结,绳结的数量就是多少天的数量。然后,每一个拿一根绳子离开。每过一天,两个人就都解开或剪掉一个绳结,当所有绳结都是消失时,就是两个见面的日子。使用书契原理与结绳同,只是将代表数字的齿文(横线)刻写在两只小木片上,每过一天,就用刀划掉一根。

这个就是甲骨文“冉”、“其”、“西”所描述的内容,其字形的关键结构都是两根绳子,然后让两个绳子紧密地卯定。当然每个字又有所侧重。“其”是指整体的日期约定机制、方法。“西”更是强调对时间约定的遵从、履行。而“冉”在是指在约定的期间,绳结被从下至上逐次一个一个除掉的状态。

因此,“其”加月为期,日期的期,期望的期。其加木为棋,现代人会把棋看成是象棋、围棋之类的娱乐工具,但是,棋的本义实际就是指用于时间约定的书契。木加其为棋,指的是书契,还有一个字则是糸加其,指的结绳。作为时间约定工具的棋,是为双方所持有。后来的象棋、围棋之所以也用棋,原因在于也是为对弈双方所持有。

西的意思是西方,本来与作为时间约定的其毫不相干,但是,为什么用源于其的字形来指代西。原因在于,在契约机制中,基于契约双方的关系,形成了约定成俗的尊卑机制,就是以右为尊,以东为尊,这些契约机制就和左右和东西联系起来。

典型的契约关系是债权人债务人关系,显然,在债权人债务人关系中,是以债权人为尊债务人为卑的。原因很简单,债权人将财产出借给债务人,是对债务人的帮助。在契约机制中,以右方代表债权人一方,以左方代表债务人一方。

一对书契为契约双方所持有,债务人保留左契,债权人保留右契,这样右契就是债务凭证、借据。在对结绳进行比对时,债务人的绳子摆在左边,债权人的摆在右边,相当于债权人持右绳,债务人持左绳。这种左右的区分,不仅保留在甲骨文字形中,而且传统文献也留下了记录。

这样,左、右两个字实际上都是源自契约机制,在甲骨文中用左右手来表示。因此,右有佑助、保佑的义项。也正是因为有佑助、保佑的义项,中国古代才以右为尊。

同时,左则有佐证的义项。为什么是左证,而不是右证。因为在契约机制中,左方是债务方,是要还账的一方,右方是债权方,是要账的一方。要账不能空口无凭,也有凭据,即要有右契或右绳。而左方在还账之前要验证右方所持的右契或右绳,是否与自己所持的左契或左绳相合、相同。唯有相合、相同了,才说明凭据为真。因此,是左方来验证右方。同时,契约也叫“合同”。

同时,还以东方为尊,以西方为卑,以东方代表债权方、主方,以西方代表债务方、客方。这样西方就应该更守时。以“其”指代“西”,就是强调西方在约定时间的过程中,应该顺应东方,在约定好时间之后,应该去遵行。即西方是一个被动的遵循着,应该更守时。关于对甲骨文东的字形含义的解释,以后会专文进行。

东代表东家、债权人、老板,西代表佃户、债务人、打工仔。

所以,西的甲骨文字形并非是象形,而是来自对契约符号的借用,而且是对时间约定机制符号的借用,其含义是遵守时间约定、守时。但是,许慎基于错误的象形假设,而将西的字形错误地解读成鸟窝。现代的文字研究者也将错就错,说就是鸟窝。简直是胡扯。

实际上,许慎将西解读成鸟窝,也不是百分之百地胡扯,还是有一点点合理因素的。这个合理因素来自栖这个字。栖的字形为西加木,而且其本义为鸡的栖息,鸡就是在树上过夜的,鸡也是鸟。古人造字之所以用木加西指代鸡的栖息,根源在于,公鸡天生具备守时能力,每天都会打鸣、报时。因此,古人是把鸡看成时间约定工具的,鸡就是木上的西、其。

甲骨文和象形文字(甲骨文不是象形文字)(4)

此时,鸡就是不是鸡了,而是时间约定工具,而能够约定时间,能够打鸣报时则是鸡之“德”,因此栖这个字是象德文字,而非象形文字。

害字的金文字形是上面一个西,下面一个古,而且有些字形是在西和古之间是故意错开、断开的,意思很明显,就会指不遵守此前的时间约定,当然就是害了。

宪的字形含义恰恰与害相反,为西下一个大大眼睛,意思是十分小心谨慎地遵行时间约定。现在,宪的意思是宪法,即最需要去遵从的法律条款,而宪的本义则是对日期的约定。

“其”仅仅是双方之间的日期约定,而冓的甲骨字形所描述的则是多方之间的日期约定,其字形就是将两个其绑定在一起,这样在日期约定上,就形成了多个人参与的复杂结构。结构的“构”,其原始字形就是木加冓。因此,构也是一个象德文字,而非象形文字。冓的本义是日期约定的契约结构,是抽象的。

竹字头加其为簸箕的箕,按造字规律,其是更基本的结构,箕有其所派生,其在箕。但是,从许慎到现代的文字学学者,都无视这一文字派生的先后规律,反而基于象形臆测,本末倒置地用后者解释前者。

其的甲骨文字形的确非常象一个簸箕,而箕的基础结构也是其,但是其的字形有点象箕,仅仅是偶然的,这绝非说其就是对箕的象形。如果其是对箕的象形,以其为结构的其他字例将无法解释,这一结构也将失去意义,如期、棋、斯、旗。

对“期、棋”的字形含义,前面已经解释了。“斯”的字形含义,是对每天除掉一个绳结或契齿文的场景。要保证约定的准确,必须保证每天都正确地做这件事。“斤”是斧头,指代用斧头划掉一根契齿,当然也指代除掉一个绳结。因此,斯有两个主要义项,一个是指代这个,具体是指代当天需要除掉的绳结或契齿文。另一个义项则是撕掉、破坏,这个义项后来独立成为一个字“撕”。

“旗”的根本目的也是时间约定,其字形中的“旗”就是指代这个意思,而方则更是指代棋的形状。

那么,那么“箕”的字形含义是什么?竹字头的意思很明显,指代箕的材质,那么其指代什么?不可能是日期约定。答案是用其之德去象箕之德。箕之德是什么?即箕的功能是什么?用过簸箕的人都知道,簸箕的功能是通过一次次地颠簸,来除去粮食中杂质,每一次颠簸除去一点。簸箕除去杂质的过程,非常象在日期约定期间,每天对绳结或契齿文除掉的过程。两者都是都是通过一次次地渐次除掉来达到目的。

最后说一说“妻、若”这两个字。妻和若的甲骨字形基本相同,只是若比妻多了一个口。妻的字形为女上一个简化的西,然后再加一个手。简化就是除掉中间的横线,而只留三根竖线。妻的字形含义是,按照右方的时间约去执行。妻中的女并非是女人,而是结绳之右绳。若的字形含义与妻一样。若的意思就是象你说的一样去办,就是答应右方的时间约定,因此加口为喏,加言为诺。

甲骨文和象形文字(甲骨文不是象形文字)(5)

因此,妻的本义是遵行对方的时间约定,与妻子之妻完全不相干,就象西方之西与西的字形本来毫不相干一样。显然妻的字形用来指代妻子之妻,是因为在早期的婚礼中,女方是被动的一方,要遵循男方的时间约定,意思是如期嫁给男方。因此妻与西同,在“栖”字中,西可以被妻替换,而且栖与妻、期读音相同。

现代的文字学家们,基于象形臆测,将妻中的女看成女人,把女上的西看成女人的头发,这样以来妻的字形含义就是,用手抓住女人的头发,把她抢回家。说这是古代的抢亲风俗云云。不是胡扯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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