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有这么一段故,在孟州城的十字坡有一个女人开了一家客栈,此店的女主人也就是老板娘江湖绰号母夜叉孙二娘,母夜叉不是描述她长相丑陋,而是说她性情残暴,专做来往客商的抢劫杀人的勾当,肥的做包子,瘦的去填河,想想是不是相当残忍。男掌柜的人称菜园子张青,在后院种菜,到附近村庄去叫卖,有时也挑着包子去集市上卖。
那么读者也许会想,在南宋年间,一个女人怎么做起了这样的行当。我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二个观点。
孙二娘与她的父亲孙元二人会耍弄一些拳脚,在江湖上靠卖艺为生。一日在街上遇到四个落魄的同行艺人,父母二人出于同情心并好酒好菜款待这四个艺人一顿。行走江湖之人多行善事,广结天下的英雄豪杰。哪知这四个落魄的艺人恩将仇报,贪财好色,见财并杀死了孙二娘的父亲孙元,又见色奸淫了孙二娘,这不没有善吧干休,竟把孙二娘卖到青楼换了一些银俩,这四个落魄的艺人真是丧尽天良。孙二娘想法从青楼逃脱后便在十字坡开了家客栈,专做抢劫来往的客商,杀人越货后用人肉包包子再卖给客商。孙二娘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宣泄自己受到的屈辱,把对社会的不满,对男人的仇恨都化解抢劫杀人的过程中,后来遇到了菜园子张青,张青给孙二娘定了“三不杀”,孙二娘才慢慢的收敛了一些。
另外一种说法是孙二娘出身土匪世家,孙二娘的父亲叫孙元,年轻就做“剪径”的生意,也就是拦路抢劫,还喜欢吃人肉,是不是太血腥暴力了。孙二娘就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的。
父亲孙元还嗜酒如命,因为喝酒的原因与头陀结下了良子,自己的妻子也就是孙二娘的母亲被头陀先奸后杀。逼得孙元和孙二娘亡命天涯,后来在孟州的十字坡开了这家黑店,一者孙元本来就是这个行业中的人,开这样的黑店轻车熟路,二者杀死杀母的仇恨无处化解,选择了杀人包人肉包子的行当。三者她父女二人在十字坡开这种黑店也是四处寻找头陀报杀妻杀母的仇恨。
以上是我对孙二娘为什么在十字坡开黑店卖人肉包子的原因,对此社会上流传很多的版本,电影电视剧也对此有不同的描述。即己成历史就让后人去鉴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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