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乡风文明,鱼台县张黄镇召开“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会。
会上通报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强调了担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指出要严格规范选拔程序,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个人申请、组织选拔、考核上岗程序,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2名“法治带头人和3名“法律明白人”。
下一步,张黄镇将着重提高村干部法治乡村建设能力,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法治文化广场,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农村群众听得懂、听得进去的语言和方式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意识不仅走到每一位农村群众身边,更能走到群众心里。
来源:济宁普法、鱼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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