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1)

最近读鲁迅,又读到了关于走狗的一句妙语。这句妙语在上高中时也读到过,这次又见,凭添了几分亲切。妙语曰:

大凡做走狗的都是想讨主子的欢心因而得到一点恩惠。

鲁迅就是鲁迅,大文豪就是大文豪。笔下的句子,让人一读就入心入骨,就在灵魂的竖琴上拨出一阵抖音,在心灵的池塘里泛起一圈波光!

比如这句妙语,一下就说到老槐心里去了,把老槐二十多年前宠爱过的那条走狗说得活蹦乱跳的了。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2)

(一)

老槐这一辈子,最宠爱过的就是那条爱犬。因为,它特别能讨好人,千方百计讨人开心,其目的就是能多得到点恩惠!

它是条京巴狗,品种不名贵,个头也不大。四十多公分长,三十来公分高,体重也就十多斤。

它长一身漆黑的油光光的绒绒毛,两只大耳朵,倒下来能盖住眼睛。嘴巴短小,但牙长而雪白,舌头一伸老长,粉红粉红,细滑滑的。我叫它“小黑子”。

小黑子非常聪明,非常灵光。它讨好我,那可真是绞尽脑汁,挖空心思,不惜代价,不择手段,不要尊严,不要狗格,不怕丧尽狗德,不怕丢尽狗脸!

“摇尾巴”,是它讨好我的第一个绝活儿。每当远远地看见我,那小尾巴就一下子立起来,意思是:我在这等你呢!

接着是左摆一下,右甩一下,上翘一下,下压一下;紧跟着是上下左右加快摇摆晃动;再下来是呼啦啦地直转圈儿,搅起一阵小小的黑漩风!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3)

每当看到它如此舍命地摇尾乞爱,我心里就很滋润。我就赶紧双手拍个巴掌,喊它:“小黑子,你真乖!”

“扭屁股”是第二个绝活儿。它明白,我不拍巴掌叫它,就是没空搭理它,摇完尾巴就自己玩儿去了。

只要我拍巴掌叫它,它就赶紧小碎步往我面前跑,头微微抬起,眼睛看着我,嘴稍稍张开,伸出点点小舌头,好像微笑一样。

到我面前剩几步时,便停下不跑了,开始扭屁股。四只小脚走十字步,前半身向左扭,后半身向右扭,然后又交换,来来回回反复扭。那黑光光的小屁股扭起来,更让我心里增添几分舒坦。

“扑怀里”是第三个绝活儿。等它扭完屁股,我就向前挥挥手。它明白这是回家,便掉转头,屁股擦着我的腿肚子,小碎步跟我回家。

进到客厅了,它就赶紧后脚直立,全身竖起,两只前脚扑到我胸前,头在我小腹间又拱又撞又擦又蹭,还不断哼哼唧唧地叫唤,跟孩子撒娇似的。把人弄得痒舒舒美滋滋的,更是喜欢!

这时,我就放下工作包,打开专给它盛肉的小罐儿,掏几块肉喂它。它特爱吃卤猪头肉,我每次都给买一满罐儿。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4)

“舔屁股”是它最绝的活儿。我每次洗澡前,都用它的专用澡盆儿,给它先洗。洗尽擦干后放客厅里自己玩儿,我再进浴缸洗澡。

有一次,我刚洗尽擦干身子,它推开门进来了。一进来就立起来扑到我腿上,伸出粉红的长舌头在我腿上一口一口舔,舔得我麻麻的。

我把它拨弄下去,叫它去客厅玩儿,它不愿意,又立起身子扑上来,还咿咿呀呀叫唤。我说,好好好,舔几下就出去。

没想到,它得寸进尺,直接转到我背后舔开了屁股,弄得我背上凉丝丝的。

我把它抱起来说:“小黑子,不至于这样呀,你一点儿自尊也不要嘛!”

它不管,跑下去,钻到我身后继续舔。没几下,我就感觉它舔得真是舒服。那舌头又长又嫰,细细的,柔柔的,滑滑的,温温的……

从那以后,每次我洗完澡,它就要钻进来舔一阵。待把它送进客厅后,我又重新打沐浴露淋浴。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5)

(二)

有一晚,我躺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与媳妇聊天,突然听到“扑扑扑”轻轻打门。我下床开门一看,是它:小黑子!

它后脚立起,全身竖直,用两只前脚敲门。我问:“想做什么呀,小家伙?”

它钻进来,一蹦就上了床。我惊奇地问:“你想跟我睡?”

媳妇马上反对:“不行不行,小黑子快回窝儿去!”

我问媳妇:“你不喜欢它呀?”

媳妇答道:“喜欢呀!再喜欢它也是狗呀,咋能跟人睡。”

我无语,不作答。

媳妇又说:“老公呀,你要记住,狗天生奴性,它挖空心思讨好你,都是想让你给它肉吃。它再讨好你,再巴结你,再舔你屁股,也是一条狗。狗是没有尊严的!”

“好好好!”我回答媳妇,只好抱起小黑子送回它窝里。

小黑子最让我喜欢的,还不光是聪明,灵光,绝活儿多,更主要的是它对我的忠心!

它对我,那是绝对的忠诚!它讨好只对我一个人,对其他任何人都目不邪视。对我媳妇,丈母娘等家庭其他成员,喂东西它照吃,抱它它让抱,可就是不亲不近,保持距离。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6)

对我的指令,它是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执行。并且是立即马上,完完整整,全心全意,毫不含糊,毫不马糊。没有半点敷衍,不来丝毫虚假。

我让它蹲下,它屁股“咚”的就落地;我让它请安,它马上头和前爪着地,趴在我脚边,屁股朝天蹶得老高。

我指着谁叫它咬,它龇开牙就扑过去;我手向前挥,喊它冲,它“唰”地就射出去,好像我卯足劲儿踢出去的一只黑皮球!

有一次,天气热,我带它去小河边玩儿。河里的水潭中凫着几只野鸭,我手一挥:“小黑子,抓去!”

它“唰”地冲出去,“扑通”扎进水里向前游,野鸭全飞了,它还猛追不放。

我赶紧把它抱上来,为它擦毛。它头偎着我,嘴张开,伸出长长的舌头,眼晴看着我,很得意!

对于家庭以外的人,一律不予理睬。喂食一概不吃;叫它一律不听;摸它抱它,立马翻脸,龇牙咧嘴,露出一副凶相!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7)

我的楼上住着校长一家。一个周末下午,校长夫人来我家与丈母娘聊天。她看“小黑子”挺乖,便叫它过来。“小黑子”充耳不闻,不张不睬。

校长夫人去抱它,它一下就龇开嘴,露出一嘴白牙,让她自重点儿。

校长夫人恼了,说:“看你那丑样儿,我还不要你呢!”

没想到,它“汪汪”两声大叫,箭一样蹿上去,一嘴咬住校长夫人的长裙直撕,吓得校长夫人一声尖叫,脸色煞白!

从那以后,不管是在校园的路上,还是操场上,只要碰上校长夫人,它就追着咬,弄得校长夫人见它就躲。

(三)

“小黑子”跟了我五年多。后来,我被派往新彊出差两个月,临走前,我将它交给丈母娘代养。

没想到,一个月后,媳妇来信说:“小黑子是不是病了?已连续两三天不吃不喝,把家里谁都不理,整天整夜趴在门边,也不进窝睡觉。”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8)

难道是想我了,不可能吧。一只狗,能有这情感?

那时没有手机,打长途电话都要去邮局。媳妇的信已在路上走了一个星期。

我抽下午专门去邮局给媳妇打长途,问小黑子咋样了。媳妇为难地告诉我,已经没了!埋在小河边儿呢!

我心里咯噔一下,好久说不出话。那么可爱的小黑子,我一走,突然就没了!

那天晚上,我难受得睡不了觉,与同事聊了小半夜小黑子的职明,乖巧,忠诚等等等。

没想到,同事淡谈地回我一句:“你至于嘛?一条狗嘛!死了就死了嘛,有什么可心疼的!狗的命值啥钱?”

我心里很不爽,差点与他翻脸。

出差归来,我专门到埋小黑子的地方给它垒了个小坟堆,在坟前的空地上,用手指给它题写了一幅挽联:

忠心永存,一见主人必摇尾;

善恶常辩,每逢仇家准龇牙!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9)

现在想起来,小黑子对我那么忠心,我没有很好地创造条件,让它更好地讨好我,巴结我,把它的奴才本性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确实对不住它。

好比说,我应该教它识字,不一定很多,达到小学水平,能为我发官宣就行。如果我撒野发飙,把别人欺负了,它在宠物界可以发个我的官宣,把我的恶行丑态遮盖住。

比如:我打了人家一拳,它可以写成两人发生了摩擦;我踹了别人一脚,它可以写成我不小心脚碰上了人家。这样,我就不那么丒恶。它也就比奴才更奴才了。

又比如说,我该给它多多地喂饭喂肉,把它养得狗高马大,身强体壮,能搬运大件物品。

这样,我那年买的冰箱,洗衣机,沙发,柜子等几大件家俱就不用花钱顾人搬了,都由它一件一件给搬上楼多好!这样,它不就成了货真价实的奴才了?

唉,天下哪有后悔药呀!那时年轻,想不到这些,让我白白务了一条好狗的奴性!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10)

(四)

又读到鲁迅先生的一段妙语:

“凡走狗,虽或为一个资本家所豢养,其实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所以它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不知道谁是它的主子。”

鲁迅先生是我国的文学巨匠,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革命文学的旗手。这段对走狗的描写更是入木三分。

不过,今天的中国跟鲁迅时的中国大不一样了。

今天的中国是富强的,开放的中国。全中国到处可见的是两种人:国人与外国人!

老槐以为,今天的狗也与八九十年前的狗大不大一样了!

鲁迅先生所处时代的狗都喜欢肉香味儿,绸缎味儿。谁穿戴阔气,屁股肥大,它就喜欢谁。哪怕穿着厚厚的棉裤,它也会一见就扑上去舔屁股!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11)

今天有许多走狗好像都不认主人了,比起我的“小黑子”,它们连做狗都不配!

因为,它们生在长在中国的土地上,却不喜欢,反而厌弃中国的味道。它们只喜欢海外的洋人洋味儿。

见到海外飘来的洋人洋味儿,它们魂儿都丢了,脊梁弯了,腿也不直了,狗格,狗德,狗脸,都不要了。恨不得把尾巴摇落,只求跪腿一舔为快!

它们认为,海外洋人扔给一条臭鱼烂虾,要比自己主子喂给它的鸡鸭肥肉香甜可口。

因此,它们一见洋人就跟患了脑血栓一样,浑身哆嗦,哈拉子直流。

洋人捏一把臭虾,让它先回头咬主子,它就毫不犹豫,转过身扑上去疯咬!

老槐猜测,这样的走狗不会有好的下场。

因为,它们着迷洋人洋味儿,洋人赏它们臭鱼烂虾并不是真的宠爱它们,只不过是要它们反身疯咬主子而已。

等它们把主子咬完了,洋人目的达到了就拍屁股走了。到那时,洋味儿没了,主子也不喜欢了,它们就可能成为流浪狗!

流浪狗死在荒地,路边,不会有人去掩埋。更不可能有人像我给“小黑子”一样垒坟堆,写挽联。因为它们迷洋,对主子不忠诚!

说到底,我还是喜欢我的小黑子。因为,它对我忠诚,始终只认得我是它的主子,从不乱认主子,更不认贼子为主子。

因比,我怀念它,专门写这篇文章纪念它。

写给爱犬的歌(勾起我对一条爱犬的怀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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