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史修志是我国特有的文化传统。在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每当改朝换代、旧貌换新颜后,新朝都要为前朝编撰国史。年复一年,日积月累,汇集了一套规模宏大的《二十五史》。

同时,每个王朝诏令各地编修地方志。唐宋时期规定各州郡每三年编造一次图经,后改为五年。到北宋微宗时,中央设置九域图治局,开启了官方修志新局面。明清时期是我国方志的鼎盛时期,编修了大量的省志(通志)、府志、州志、厅志(清朝在新开发区设厅)、县志、乡镇志、乡土志、边关志,硕果累累,浩如烟海。尚存至今的地方志书,多达8000余种,10万多卷,这的确成为了我国及世界文献宝库中瑰宝。

史,历史的简称,是指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过程。历史之名,初建于《南齐书·鱼复侯子饷传》,“积代用之为美,历史不以为非”。

志,又叫方志,是地方志的简称。方志之名始于《周官·地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外史所掌四方之志”。“方”地方、地域,“志”乃史的意思。地方志是一个行政区域的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文化、民俗等方方面面、包罗万象的综合记述,是名副其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村史和村志的区别(史志小知识国有史)(1)

朝代历史文化书柜

史与志的关系

史志关系可以说源远流长,密不可分。《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其中“八书”为礼书、乐书、律书、天官书、封禅书、河渠书和平准书。到班固撰著《汉书》时,将《史记》中的“八书”改为“十志”:律历志、礼乐志、刑法志、食货志、郊祀志、天文志、五行志、地理志、沟洫志和艺文志。另外,《汉书》删去《史记》的“世家”,改“本纪”为“纪”,这样就确立了“纪、表、志、传”的体例。

《史记》首创书志体,《汉书》予以继承、发展。后历朝编撰正史的志,都是仿效《汉书》的“十志”。在秦以前偏于历史,汉唐偏重于地理,在两宋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地方志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志”所记载的范围扩大,内容加多,体例也予以改变,完成了史志合一,出现史志体,使新方志走向定型,对后世修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二十五史中的“前四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来看,史、书、志虽名称不一,但实质相同,史中有书,书中有志,志为史书。“志”在史中是“史”,“志”在志中是后世之史。“史者,一国之志,志者,地方之史”。

史与志的区别

地方志是史的范畴,史中有志,志中有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史与志有共性,也有特性、有区别:

1.从大小来看,史大而志小。“史编天下之大,志则录一邑之小”。

2.从远近来看,史远而志近。史以记载过去为主,志以记述现状为主。

3.从体例来看,史有史体,志有志体。史体纵看,先纵后横,年纬而事经,志体横看,先横后纵,分流而汇合 。

4.从关系来看,同源异流,相辅相成。史是志之成,志是史之积。

5.从内容来看,史专而志广,史是详古略今,志求详今略古。

6.从性质来看,史是学术性著述,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进行研究,阐明作者的观点,总结历史发展的规律。志是将从各方面收集来的资料,进行整理、鉴别后,进行存真求实地编修,真正达到鉴往资治、经世致用。

7.从人员来看,史有历史学家或史学工作者独立完成,地方志需要方志工作者与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员相互配合、同心协力共同完成。

8.从写法来看,史,史论结合,能叙能议,志,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9.从传统来看,隔代编史,当代修志。特别是写人,史要“盖棺论定”,志与史不同,不仅烈士入志,在世的劳模及各行业特别突出的人,也可入志。

10.从资料来看,来源不同,写史主要参考历史文献、文物、考古发现,编志虽参考文献,但更注重调查、采访。

国史,一国之志,县志,一县之史。由于地方史志具有丰富的资料,它的使用价值和学术价值也是极为重要,从而,在当今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爱国爱乡等诸方面,发挥着独特的积极作用。

村史和村志的区别(史志小知识国有史)(2)

司马迁墓和祠门前的塑像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