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笑源(重庆大学)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搬到了綦江区打通镇余家村,在当地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穆某和赵某因非法采伐、收购一株树龄
红豆杉十分珍贵,而采伐红豆所造成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是第四纪冰川留存下来的古老树种。不仅如此,红豆杉还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其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红豆杉对
法院的判决说明了采伐红豆杉这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是不能够被纵容的。采伐者或许想象不到,自己随意采伐的一棵树会给自己带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罪名,以及为此需要承受的牢狱之灾。一直以来,中国都是一个相当重视生态保护的国家,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学观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观,中国的生态保护智慧源远流长、内容广泛。普通花草在中国的生态治理观中尚且不可被轻易伤害,更不用说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了。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对国家对于生态保护的重视的严正声明,说明了伤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必须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也警示着我们必须对身边的一草一木提起重视,绝不能触碰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红线。
在这一事件中,采伐者对于红豆
珍稀动植物是我们的朋友,而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所以,守护珍稀动植物,也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因此,作为地球村的共同成员,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我们的动植物朋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们的努力或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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