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9日电(张燕征)“从此不用羡慕出国党,海淘功能让你用最划算的价格,买到国内没有的限量款运动装备。”在手机APP软件“get”下载页面,“get”称在该平台上可以开启海淘代买服务。
然而这个运动潮流装备导购电商平台,今年以来却屡屡被指存在虚假发货、变相涨价不发货等问题。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截至8月27日,在黑猫投诉上显示消费者对“get”投诉量为138件,已完成的为72件,完成率仅为52.2%。其中,仅在8月,投诉量就超过了60件。
来源:get平台官网截图
货到“浙江”后又显示重新发货
北京的贾先生近日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今年5月15日,他在get平台上预定了4件Offwhite19ss黑色油画预售短袖,每件单价1255元,预售共支付定金400元,商品简介标明7月8日付尾款发货,贾先生在当天准备付尾款时,却被客服告知付尾款延期至8月6日。
8月6日,贾先生将尾款4580元付清后,平台承诺开始发货。“8月13日物流信息显示从香港发货,19日显示在浙江派送并签收失败,订单物流在20日直接更换了新的订单号,订单显示8月19日从香港重新发货。”贾先生称。
无独有偶,深圳的林先生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反映了类似的问题。林先生在6月末预定购买三件黑色油画短袖,共支付定金300元,在支付尾款3465元完成后,客服人员对林先生表示8月5日可以发货,但直到8月13日才发货。“物流信息显示已到了广东佛山,但到20日,新的物流订单显示重新从香港发货。”林先生称。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正常情况下,快递公司的订单号都是唯一的,而贾先生和林先生分别提供的物流信息却几乎一模一样。订单物流信息显示,get平台物流使用的是圆通快递,快递单号及发货具体时间完全一致,为8月19日晚22点47分香港新界公司揽收,20日香港国际转运中心装件入车扫描,发往佛山市跨境口岸进行清关。
订单物流信息 左图:贾先生供图 右图:林先生供图
那么,8月13日已经显示正在路上的物流记录为何在20日全部更改为从19日重新发货呢?之前到达浙江、佛山的商品去哪儿了呢?对此,中新经纬客户端22日致函get平台,截至发稿,对方尚未有任何回复。
8月27日,贾先生和林先生均告知中新经纬客户端,已向平台申请了退货,目前处于等待退款阶段。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此条款加大了卖家的责任,减轻了买家网购的压力和风险,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但同时需要对卖家强调的一点就是,如果卖家觉得自己的承诺很难达成或者实现,就不要在服务条款中作出类似的承诺或者与买家达成自己做不到的约定,否则可能面临违约的风险。
“在双方购买过程中,商品简介中既已标明支付方式、发货时间,而在后续中不停更换快递单号的行为,有虚假发货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则可视为商家的违约。” 蒙慧欣称。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金融部高级律师焦梁认为,若为虚假发货,即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退款并增加价款三倍的赔偿金,但需要举证证明卖方存在欺诈行为。
预定后平台以“没货”为由不发货
6月7日,阿迪达斯旗下发布“YEEZY BOOST 350 V2 2019年版‘BLACK’黑天使”配色球鞋,国内发售原价是1899元,目前市场价已炒至万元左右。
网友李先生表示,他于5月2号在get平台上以3349元预定一双42码黑天使球鞋,按照get发货规则,在官方发售后会大概十五天左右会发货。“6月27日,一个自称get客服的人打电话说,他们的供应商突然中止合作,鞋发不出来,让李先生选择退货。但是,get平台上面依然还有该款鞋在出售,怎么会没货呢?”李先生称。
预定后买不到预售商品,在get平台显示的正常出售商品,有消费者反映,直接下单也未必能买得到。有网友在黑猫投诉上称,7月27日,他在“get全新直发”上以1319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38码黑天使球鞋,购买页面标明3天内发货,但过了几天,被客服通知“没货”。
“说到底就是因为市场上这款商品涨价了,不愿意发货,既然没货,平台还上架干吗?”该网友质疑道。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目前,在get平台上该款黑天使球鞋售价19996元,相较于发售价,该款鞋价格已涨近十倍。
那么,get平台和阿迪达斯的供货商到底有没有合作关系呢,是否存在消费者反映的“变相涨价不发货”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截至发稿前,get平台及客服并未给该消费者回复。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消费者在get电商平台上下单后,消费者与平台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消费者需要支付货款,get电商平台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发货。如果没有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理由,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都属于合同违约。
赵占领认为,“没货”不是get电商平台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即使事实上真的没货,get电商平台也需要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所购买的商品是标准化的,非个性化定制产品,则消费者可以选择要求平台履行合同,继续发货。get电商平台上还在销售同款商品,说明所谓没货与实际不符。
“总体来看,get电商平台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以及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赵占领称。
get曾用名为“灌篮之家”,也被用户称为“当客网”。get平台主要由资讯、扫货、装备、社区等部分组成,其中,在“扫货”页面可以选购篮球鞋、服饰等运动装备,平台还提供鉴定和质检服务。天眼查信息显示,2014年12月,get平台获得了来自盈动资本、博将资本、九合创投数百万元的投资。(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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