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博士毕业的硬性条件就是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各大高校对论文发表都有着不同的条件。以下是国内一些名校的条件及具体的要求:
一、北京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
在申请学位前,一般应以北京大学名义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未达到要求者,一般不接受其学位申请。各专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数以及本专业的“重要刊物”、“核心刊物”名称,由各院(系、所、中心)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作出规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二、武汉大学: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三、吉林大学:
没有收集到具体文件。根据送到重庆大学评审的博士论文《从“法律文化研究”的角度审视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第150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来看,作者发表的5篇论文中只有1篇属于CSSCI,其余4篇均是非期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报纸,另3篇为以书代刊。)
四、中国政法大学 :公开发表2篇或1篇1万字以上学术论文
在学期间第一至第三学期,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每个学期分别提交至少1篇本专业的科研论文(每篇应在5千字以上),并于第一学年末提交学年论文1篇(字数应在1万字以上)。上述论文经导师评阅合格后,计2学分。在中期考核之前,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著正式发表2篇(每篇应在5千字以上)或1篇1万字以上学术论文。
五、西南政法大学 :3篇核心期刊
说明:该校期刊目录为北大中文核心与CSSCI合并数据,再加上部分经学校承认的期刊或者书籍,共计1500多种。
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篇核心
说明:只收集到在职博士生提前毕业要求——在申请提前毕业时,必须在该校认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重点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三篇。据此推测,正常毕业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不可能高于3篇。
七、厦门大学:2篇全国中文核心或1篇一类核心
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和“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发表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一篇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在5万字以上,可累计)来代替。发表在一类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可以算作两篇核心论文,其中被SCI、EI、SSCI收录的有录用函即可。
八、南京师范大学 :2篇中文核心期刊或1篇权威期刊
博士学位申请者在读期间至少要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国内二级学科权威期刊以上层次的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或有1篇专业学术论文被SCI 、EI 、SSCI收录,或有一项发明专利(排序前2名)。
九、华东政法大学:没有篇数的要求
十、中国人民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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