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5-6月是很多公司发年终奖的时候,也是很多员工非常关心的事情,这也导致这2个月是一年中员工流动性最高的月份之一但年终奖到底可不可以随便发,甚至不发呢,到底是不是工资?,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年终奖有时间界定吗?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年终奖有时间界定吗
每年的5-6月是很多公司发年终奖的时候,也是很多员工非常关心的事情,这也导致这2个月是一年中员工流动性最高的月份之一。但年终奖到底可不可以随便发,甚至不发呢,到底是不是工资?
一、年终奖有不同的意义
年终奖在各个老板的眼里有不同的定义和意义,有的是老板对你的赏识与奖励,一言不合怒砸你上百万。有的只是平时工资中的一部分,只是以年终奖的形式一次性发放。而很多公司的年终奖有比较全面的评价体系,对员工一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优多劣少。年终奖在各个老板和公司有不同的含义。
二、年终奖的法律性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另外,《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奖金的范围包括: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由此可知,年终奖属于奖金的范畴,应当作为工资组成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
三、发放年终奖是否属于企业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涉及到年终奖的相关规定。那企业要不要发年终奖呢?
法律既然没有强制性规定,那么说明这是企业的自主权,企业可以发放年终奖,也可以不发年终奖。
四、如有约定则按约定
企业有没有年终奖这件事,很多企业一般都会在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就必须按照其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内容向员工发放年终奖。
如果企业有约定,而且企业已经有连续多年发放年终奖的惯例,企业突然在某一年不发放,员工如果主张年终奖,则员工只需要将历年发放的年终奖进行举证责任,如果企业没有合理的解决,则企业很有可能败诉,年终奖可能被认为是年薪的一部分,而参考以前年度的金额进行发放。
五、没有约定可以不发放
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张按惯例发放年终奖的,应当不予支持。因为企业是否发放年终奖是企业的自主权,是否发放年终奖的最重要依据是企业的经营效益。如果企业是严重亏损,已经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一味要求根据惯例要求企业发放年终奖,这对企业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因为企业没有发放年终奖的义务,还发就有可能破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企业也就没有员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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