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自治区文明委工作安排和《关于做好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文明委推荐、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自治区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决定将奎屯市等54个市(区、县)作为自治区文明城市候选城市(区、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91-2391653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创建处)
邮编:830003
一、市(5个)
奎屯市、塔城市、乌苏市、阿拉山口市、和田市
二、区(12个)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哈密市伊州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三、县(37个)
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富蕴县、哈巴河县、福海县、精河县、温泉县、乌鲁木齐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伊吾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鄯善县、托克逊县、和静县、尉犁县、库车县、温宿县、拜城县、沙雅县、阿瓦提县、新和县、乌什县、柯坪县、乌恰县、阿合奇县、疏勒县、疏附县、叶城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
记者:呼二毛 监制:许红涛 审核:陈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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