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行业近期消息不断。第二家获批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落地之后,首批获批参与个人征信试点8家征信机构之一的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征信”),被央行罚没近2000万元。而鹏元征信旗下天下信用,当前仍在开展个人数据报告业务,北京商报记者亲测发现,天下信用提供的报告中包括用户财富信息、股权投资、年收入水平评估、婚育状况等多种信息,还在协议中标明“有权收集并保存天下信用向其他合作方获取的信息”。
业内人士指出,部分非持牌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的理解上有偏差和侥幸,实际上开展的业务可能具有个人征信性质。针对前述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联系鹏元征信方面进行了解,对方回应称当前不接受媒体采访。
个人数据报告在打擦边球?
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鹏元征信支付宝生活号入口对个人数据报告进行查询,随后页面跳转至鹏元征信旗下天下信用注册页面。在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后,页面显示“完成个人数据报告扫描”,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包括天下指数、消费通过率、消费需求度、司法执行、裁判文书等,同时提示用户支付报告费用39.9元。
北京商报记者在付款并进一步完成身份认证后,获得了一份个人数据报告。除了前述内容外,天下信用提供的这份报告内容板块还包括财富信息、职场信息以及消费行为、发展历程等,具体涉及到年收入水平评估、房产、股权投资、交通出行方式、婚育状况、工作单位等。
整体来看,该份数据报告虽然显示拥有大量个人信息,但从北京商报记者本人获得的报告结果来看,中间还包括大量“无法测算”“分析不出”的内容。如果想要进一步查看报告分析,则需要再次支付9.9元,但在购买报告前,并没有提示会有二次付费项目。
报告首页提示内容显示,报告数据来源是经用户授权后,天下信用向存有用户个人数据的机构调取。在报告最后所附的说明中,天下信用也强调该报告以第三方平台数据为依据,不同于《个人信用报告》。这也意味着,天下信用提供的这份报告中不会包含用户的征信信息。其在宣传中所体现的“失信信息”等,主要来源于司法执行、裁判文书等披露信息。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当前仍有用户误认为通过天下信用查询的报告即为征信报告。在各类公开投诉平台,不少用户对天下信用或鹏元征信进行了投诉,认为该份报告较为“鸡肋”,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缺少征信记录等有效信息。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以用户身份向天下信用客服进行了咨询,客服表示,天下信用提供的不是信用报告,报告数据来源是经用户授权后,天下信用向存有用户个人数据的合作数据源单位进行调取,不包括用户借贷信息。
“按照现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一些非持牌机构,在开展业务中对于个人信用信息的理解上有偏差和侥幸,实际上开展的业务可能具有个人征信性质。”
可从其他合作方获取信息
除了天下信用本身的渠道外,天下信用还与各类借贷平台达成合作,当前在“还呗”等平台也可以找到天下信用个人数据报告查询入口。而在天下信用与部分借贷平台的合作中,也不乏以“网贷黑名单”“逾期黑名单”“提额前必看”等字样提示、吸引用户。
对于“逾期黑名单”等记录体现在报告中哪一部分、报告是否作为合作借款平台的放款依据等,天下信用客服未进行直接回复,仅表示报告中出现的具体内容,以购买报告前平台提供的报告参考样本为准。此外,客服还多次强调,公司不保存用户信息,用户应在报告有效期内将报告保存至个人邮箱,过后再次查看需要再次付费。对于北京商报记者“报告有效期是多长时间”的追问,客服又回答称没有具体有效期。
天下信用在报告使用说明中也提到,不会对报告内容进行储存。不过,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天下信用个人身份认证协议》中提到,天下信用有权收集并保存用户在认证过程中提供给天下信用的信息和天下信用向其他合作方获取的信息,并且没有说明具体用途。
天下信用向其他合作方获取的信息包括哪些信息,使用用途、范围如何,北京商报记者向天下信用客服进行了进一步求证,客服表示需要进行进一步核实后再回复。最终,客服并未告知具体信息内容,仅回复称,不会泄露用户信息,如果不放心可以在报告生成前退款。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监管要求,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本人同意,且应当符合约定的用途。网贷黑名单、逾期黑名单等显然不属于经过相关主体同意采集、整理、保存的信息。
对于天下信用以“网贷黑名单”“逾期黑名单”等字样吸引用户,但记者亲测的实际报告中不包含该部分内容,李亚指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以此吸引顾客,并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违反诚实经营原则,可能存在虚假宣传。
李亚表示,按照《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网络运营者应按照“告知同意”与“最小必要”原则采集用户信息,“从第三方间接获取个人信息时,接收方义务要求提供方对相关个人信息的来源进行说明并确认其合法性,同时还应当了解个人信息主体对于提供方的授权范围”。
事实上,天下信用无法向用户提供征信记录,本质上是因为鹏元征信并不具备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资质。2020年12月30日,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罚没1979.55万元。
征信违法行为边界将更透明
1月1日,鹏元征信通过公众号回应称,本次处罚是由于鹏元征信在2019年对机构客户提供的个人报告中,少量报告含有个人贷款信息。鹏元征信已经于2019年底完全停止对外提供含有个人贷款信息的报告,完成了央行要求的整改内容。
鹏元征信以是否包含“个人贷款信息”作为是否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依据,但于百程认为,一般来说,个人信用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贷款信息以及信用卡信息。但随着个人信息维度的增加和不断丰富,个人信用信息实际上范畴在增加。
同时,在李亚看来,报告中是否含有借贷数据,并不是区分报告是否为信用报告的依据。“我认为能够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报告就是信用报告,借贷数据只是个人信用活动的一部分,收入、房产、工作单位,甚至水电费的缴纳情况都应当属于信用活动。”
2015年1月,央行发布《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包括鹏元征信、考拉征信、芝麻征信等在内的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2018年,我国首张个人征信牌照落户百行征信,8家机构成为其股东,鹏元征信持股8%。
于百程指出,近几年,随着线上信贷市场的爆发,个人征信市场需求大幅上升,从8家个人征信机构试点准备,到个人征信牌照获批,再到一些数据类公司从事类征信业务,个人征信市场出现了一定的模糊地带,侵犯个人数据隐私问题也不断暴露。
1月6日,央行披露2021年十项工作重点,再次提到“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于百程表示,最近一系列的监管表态和行业事件,释放了个人征信领域将严格持牌经营,打击非法从业,并鼓励合规发展的政策信号。“通过修订监管办法,不断解释和案例处罚,征信违法行为边界将更加明确和透明,个人征信行业也将更加健康。”
此外,李亚建议,征信机构在面向C端用户开展业务、采集个人信息时,要坚持做好用户信息保护,事前要充分告知和授权,事中明确采集的边界,事后要建立相应的复议制度。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实习记者 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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