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是一个行业而是渠道之一”。

对于这个命题,几乎每一个互联网从业者都有自己的心得,无一例外的——嗯,赞同!深有感触!说的太对了!

如若不是道听途说而得出这个结论,本人必定佩服得五体投地。

但所幸,至少大家还有个模糊的认识,即使是初步的。观念的转变需要无数次失败经验的累积,我能做的就是加深你的印象,逐步在往后的过程中让你耳瑜目染——在我这里,观念远比技巧重要,它决定了你所能达到的高度。

先举两个栗子让我们看看互联网是个什么玩意儿:

1、加多宝:别以为哥不混互联网就不懂发飚

互联网是不是到头了(互联网是个什么玩意儿)(1)

提起加多宝,在中国甚至比百事可乐还要如雷贯耳,最开始在加多宝还沿用王老吉的名字的时候,是由叶茂中做的策划。2012年加多宝与广药抢商标打官司运气比较背,败得很有节奏,于是后来开始了一系列公关,而网络这部分的公关由国内最“臭名远扬”的立二拆四担任(这货今年8月份的时候坐牢去了,罪名是不该把本事用在政府机构上)。

但要说到网络事件公关,这位仁兄还真当得上国内第一人。

看看他协助加多宝做了些什么:很快地,加多宝在微博上做出了一组兼具视觉力与传播力的“对不起”系列图片,这组图片选取了四个哭泣的宝宝,并配以一句话文案诉说自己的弱势,图片表面悲情,实则却如利剑一般,剑剑刺在竞争对手的痛处,给予对手致命的打击。这真是赤果果的偷袭...完了还不忘对可口可乐树个中指。

加多宝的悲情牌一经打出,立刻博取大量网民的同情,其官方微博上的四张图片获得了超过4万的转发量,加多宝也一举将输掉官司的负面新闻扭转为成功的公关营销事件。广药王老吉在这次事件中则像是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被加多宝打得一败涂地。这一招既稳、准、狠又完美符合国情。

加多宝用真实案例向我们传达了一句话:别以为哥不混互联网就不懂发飚!

结论?我的结论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样。互联网在这个环节里充当的是宣传渠道之一,就像电视的地位等同。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只有电视媒体人,才称自己所处的是电视行业,也只有互联网人,才称自己所处的是互联网行业,而对于外行人,尤其是消费者来说,它们都仅仅是渠道之一。

耶?这有区别么?当然有区别!区别就在于所站的高度。如果你把互联网当成一个行业,现在有个朋友找你卖他的产品,你的第一反应肯定是绞尽脑汁想怎么先帮他做个网站,再写几篇广告,再想这些广告应该发到哪里去。stop!思路完全错误。

不妨尝试着拔高自己所站的位置——互联网仅仅,仅仅是个渠道,把它当宣传渠道也好、销售渠道也罢,你才会下意识地去想:谁策划比较厉害?请他来帮我策划一下;谁推广比较厉害?请他来帮我制造一点事件;谁掌握了目标客户群的自媒体?请他来帮我吆喝两下可能会比较好。

请的次数多了不好意思?那不妨试试挖人吧!

现在,你是不是感觉事情变得更复杂了?其实未必,只有当你鼓起勇气跨出了这一步,才真正迈入了经商的门槛。即使你花三五年都未必能跨出这一步,也比浪费十年默默无为要好得多。

如果代入加多宝这个案例,我们网络经理人在这里充当的是什么角色呢?

是中间人。也就是立二拆四所在的公司(北京尔玛公司)的老板。

每一个网络经理人都应该拥有不止一个像立二拆四这样的专项人才,身边有懂文案的、懂策划的、懂事件的、懂管理的、懂销售的.....这样组成一个团队,稳定成型之后就是一个完整的公司。

再一次强调所站高度的作用。如果你不强迫自己拔高,遇到这样的人才你顶多跟他寒暄几句,大家交个朋友就算了,你永远不会想到让他为自己所用,更没有勇气把他挖过来。

这些原则是做任何行业都通用的,恰好你做的是互联网,现在你还觉得压力山大应该什么都会一点吗?NO,身边有人会,而你掌握了这些会的人就成功80%了。剩下的20%是什么?请看第二个例子。

爸爸去哪儿:来自互联网的意外之喜

互联网是不是到头了(互联网是个什么玩意儿)(2)

《爸爸去哪儿》是芒果台(湖南卫视)一档明星亲子真人秀节目,在经历了《快乐男声》对《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的惨败之后,芒果台对于这档节目的推广可以称为低调,然而谁也没想到《爸爸去哪儿》一经推出后收视率却急速飙升,成为同时段电视节目收视率的第一名。

与之前不少娱乐节目在开播前大力宣传不同,《爸爸去哪儿》在开播前几乎很少有人知道,但在10月11日——也就是第一集开播这天,《爸爸去哪儿》在社交网络上的讨论量突然直线上升,许多观看了这档节目的观众开始跑到社交网络上给它以好评,其他人看到这些好评后便去主动搜索,然后观看网络版,直至成为《爸爸去哪儿》的忠实观众。尤其要注意的是,林志颖、田亮等明星在社交网络上的讨论同样带动了收视率的提升。《爸爸去哪儿》的收视率自开播以来可以说是直线上升,由10月11日的1.1一直飙升至12月6日的2.9,马上就要破3。

通常情况下,对于这个案例的解读一般是:在社会化媒体时代,内容依旧为王。

但我们EMPM要关注的东西显然不止这些。因为这档节目的内容很好,所以互联网在这个环节中充当的只是推进作用,而并非主导,也就是说,即使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利用互联网推波助流,也总有一天会口口相传到现在这个程度。这个从李湘时代的《快乐大本营》就能看出,那个时候网络可没这么发达——互联网并不是必要的。

但是如果能更快更好地达到预期目标,谁不想借用互联网这把火。

互联网作为普及度已经超过传统电视的宣传渠道,可以看做一个强力推进器,它让宣传更快、更广、更火。EMPM在这里充当的是司机,你得让推进器方向不会错。

现在,如果让你成为这个事件的主导,你能做些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有好的内容。策划、美工、导演、演员,一个都不能少,而且都要最好的。然后,我们需要发动明星们的粉丝力量,进行主动传播。

什么?太复杂了?No No No!如果这么想,你又得退回草根状态。

记住一个法则:当你想做的事情明显超过已有能力的时候,最正确的选择是迷你化运作。

团队没那么庞大,那就迷你化,各个岗位设一个人就行了,但至少要保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能发动的力量没那么多,那就迷你化,各个方向都来一炮就行了,但至少要保证都是你目前所能找到的最强的力量。

迷你化本身就是公司的雏形,时刻秉承这一点,会慢慢习惯系统化、流程化、可控化,而这,也就是网络经理人剩下的那2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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