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6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涉及“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典型案例
1 沪AGX1***
2022年9月10日14时56分,号牌为沪AGX1***的小型轿车在鹤恒路鹤波路,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2 沪BTU***
2022年9月10日16时17分,号牌为沪BTU***的小型轿车在唐黄路八灶港桥南侧,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3 皖SD2***
2022年9月10日15时26分,号牌为皖SD2***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松卫北路车阳路,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4 沪ADD1***
2022年9月4日15时21分,号牌为沪ADD1***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延安高架南侧近茂名路下匝道,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5 苏E9P***
2022年9月4日15时54分,号牌为苏E9P***的小型越野客车在G50沪渝高速近赵巷出口路段,实施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6 皖BWH***
2022年9月4日15时17分,号牌为皖BWH***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逸仙高架东侧近场中路下匝道路段,实施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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