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后备箱,加长坐垫,这是电动车修理店的常规操作,看起来是人畜无害的正常工作,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却是非法行为。很多修理店的师傅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莫名其妙地吃了大亏。比如仅仅因为给一辆电动车加长坐垫被罚款4000元,这个损失可以说是巨大的。

因此,我们梳理了一些案例,目的是提醒广大修理店同仁们,在平日的工作中密切关注当地政策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轿车加装车顶行李箱算合法改装(罚款222.5万加长坐垫)(1)

据北京市市监局的消息显示,仅2021年,全市查扣销售不合格及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3572辆,罚款222.5万余元。

最近又有一个典型案例,涉及某修理店,购进5辆不合格电动车,每辆加价200元进行销售。结果被查,没收1千元收入,罚款45500元。估计该修理店老板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据悉,该局在调查北京京品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中发现,部分涉嫌不合格车辆销往北京兴旺长顺自行车修理部,于是对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共计购进不合格电动自行车5辆,进价1869元/辆,加价200元/辆进行销售。另查明,由于当事人购进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带电池,当事人为消费者购买车辆后配有60V、72V电池,上述电池不符合涉案电动车产品合格证上记载电池情况,当事人存在经营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2022年2月14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兴旺长顺自行车修理部违法经营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千元、罚款4.55万元的行政处罚。

轿车加装车顶行李箱算合法改装(罚款222.5万加长坐垫)(2)

轿车加装车顶行李箱算合法改装(罚款222.5万加长坐垫)(3)

轿车加装车顶行李箱算合法改装(罚款222.5万加长坐垫)(4)

此外,广州市也公布了一批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犇犇车业有限公司自行加装、改装装置并销售案

2021年12月18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线索依法到广州犇犇车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9日销售电动自行车1辆并多收取400元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于11月2日销售电动自行车1辆并免费加装靠背并售出。并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规定,对当事人罚款4000元。

二、达豪车业有限公司自行加装装置并销售案

2021年12月16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到广州达豪车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现场待销售的7台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分别为3台车加装了座椅靠背,4台车加装了后备箱。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7台;2.罚款14000元。

三、铃金自行车有限公司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1年7月13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广州铃金自行车有限公司涉嫌存在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鞍座长度均大于350mm)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77辆;2.罚款人民币15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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