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以其美观、价廉、快捷、使用成本低等诸多优点,成为普通百姓交通出行的首选。但是,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日益突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逐渐上升,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违法势在必行。今天,我们来看几起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
1
逆向行驶
2022年6月10日早上11时50分,钟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会城振兴三路时,与驶出路口的粤J031**小车发生碰撞。
监控画面显示,钟某某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的一刻,头盔飞落在地。幸好碰撞不严重,钟某某受轻伤。
2
未按交通指示灯通行
2022年5月18日18时许,会城新会大道永安岗,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吴某某横过斑马线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正常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3
横穿机动车道
2022年5月6日16时许,苏某某驾驶粤J9J6**小车行驶至会城镇圭峰山天子地墓地附近,与一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小车记录仪记录下这惊险的一幕。
视频画面中,一男子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另一名男子,突然实施左转弯横穿机动车道,最终与直向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与乘客受伤与两车损坏。
“肉包铁”
是对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形象描述
这意味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骑乘人将直接面对危险
因此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 应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使用安全隐患大的超标车上路。
● 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定期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 不乱走机动车道,要在规定车道内行驶并保持安全车速。
● 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随意变道,不和汽车争抢,转弯时要打转向灯。
● 恶劣天气尽量少出行不出行,不要随意给车辆加装遮阳伞,安装遮阳伞后,电动自行车在行车过程中增加了阻力,容易导致车辆重心不稳造成交通事故。
● 法规中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且上路行驶时,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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