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清代“清宫剧”、“历史剧”可谓层出不穷,尤其是前不久在央视热播的《于成龙》引起了大家的大为赞赏。尤其是于成龙在做两江总督(兼兵部尚书之衔)斩杀皇上的亲外甥、江宁将军赫里,让大家认识清代总督的权利。那么历史上清代有多少个总督呢?或者说清代的总督有多大权利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清代总督制度,方便大家更好看懂清代史。
保定直隶总督署
总督官职始于明代,最初仅用兵时派为总督军务。当时总督由中央委派,相当钦差大臣去办事,事毕即撤。到了清顺治入关后就在在各地派出经略、总督等官员,代表天子管理地方,成为定制。从此总督就成了镇守一方的封疆大吏,官职高于地方巡抚。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
清末九大总督
清朝末年,为了方便东三省管理,光绪三十二年,清朝下令撤销原东北三将军,其辖区改为东北三省。东北三省之上,设立东三省总督。主管军务、粮饷,黑龙江、吉林两省的民政也由东三省总督兼管。奉天省(今辽宁)设巡抚,主管该省民政。
京杭运河
除了以上的总督,清朝还专门为河道,漕运设了两个总督。漕运总督:漕运总督如加尚书衔与各省总督一样为从一品,简称督漕、总漕,顺治二年(1645)5月年设漕运总督,驻淮安,管理鲁、豫、苏、皖、浙、赣、湘、鄂八省漕运,负责江南8省征收米石,由水路转运京师。
河道总督:简称河督、总河。河道总督为正二品官,雍正七年(1729)二月开始,清朝陆续设了江南河道总督(简称江南河道总督或南河总督),驻清江浦。管理江苏安徽境内的黄河、淮河和运河;山东河道总督(简称河东河道总督或河东总督)主管河南、山东境内黄河和运河,驻济宁;直隶河道水利总督(简称北河总督),驻天津,管理京畿水利及防洪。雍正八年(1730),北河由直隶总督兼管,南河由漕运总督兼管,东河为专任,名为河东河道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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