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④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⑤。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注释:

① 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指顺其自然,不妄为。无不为,指没有什么事是它做不到的。“无不为”是“无为”(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

② 守之:守,遵循。之,指“道”。

③ 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④ 欲:欲望。此处指有所作为的念头。

⑤ 朴:形容“道”的真朴。

⑥ 不欲:无欲。

⑦ 定:安定。

译文:

大道永远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却又没有什么事是它做不到的。君王若能遵循“道”,万物将会自我化育。自我化育时若有人产生有所作为的念头,我将用无名的真朴状态去安定他。万物在无名的真朴状态下行事,将会变得没有欲念。万物没有欲念而又清静淡泊,那么天下就会自己安定下来。

后语:

本章,老子把“道”的概念,落实到具体的自然无为之治。执政者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来为政,顺任自然,不妄加干涉,百姓就会自由自在,生活的自然、平静。

老子的“道”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有意志、有目的的,而“道”则是非人格化的,它创造万物,但并不主宰万物,而是顺任万物的自然法则。因此,“无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也是无不为。

道德经第七十一章讲解(道德经第三十七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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