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清交警查获一名酒驾者,而该男子是名网约车司机。公安交管部门提示,网约车的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机动车,也属于营运车,驾驶人一旦酒驾处罚相对私家车更严格,且对车上乘客的安全也存在威胁。

2月9日20时14分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河西务大队在武清区河西务镇京塘公路与王河支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刚右转进入王河支路即又掉头返回京塘公路,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拦检。

询问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身上有明显酒气,经检测,李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李某所驾驶的车辆是网约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机动车,他日常以此为职业。

个人办网约车营运(网约车也是营运车)(1)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网约车也属于营运车,酒驾这样的车辆面临的后果远比驾驶私家车严重,按照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网约车驾驶人更应自觉守法行车,杜绝酒后驾驶。此外,还应注意的是,网约车在道路上载运乘客,交通安全责任重大,驾驶人应远离酒杯,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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