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一当事人咨询,说到了法庭或者与对方进行谈判的时候能不能这样说、能不能那样说。对此,记住一个大原则进行:你如何进行陈述,是你自身的权利。只要你的陈述有理由、是平和的,那就是可以的,不存在你不能说的问题,更不存在法院不让你说的问题。

你俩是相对方,肯定他说他的,你说你的,你也不用顺着他聊,他也不用顺着你。况且你俩都是说对自己有利的、或提前准备的对自己的有利的点,要是顺着对方说,那肯定不明智。

你正常陈述你的观点,包括事实和法律,表述出你真正要表达的意思,主要是让法官听懂,对方听不听懂真无所谓。打官司类似打拳击,你俩打,最后法官相当于裁判,他决定谁赢,根据的就是事实和法律,事实就是打得咋样,法律类似打哪里占多少点数。

还有的当事人觉得法律是怎么怎么规定的,自己就不好说与之矛盾的话……问题是,你对这个法律的意思还不一定看懂呢……或者就算你看懂了,那这个法律匹不匹配你这个案子你确定了吗……就算是法律具体规定真的对你不利,那你规避不说不就得了。你就说对你有利的,比如合情合理性、认知判断、逻辑、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等,哪个对你有利你就说哪个。

(我是夏启航律师,如果你有法律问题,请私信我询问,我会回复)

正常进行陈述是你的权利(正常进行陈述是你的权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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