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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读者老师反馈,希望学习到“甲亢患者妊娠或哺乳期诊疗”相关知识。为此,医脉通特别邀请到来自山东省济南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王建华老师,以“问答”的形式(上、下篇)与大家分享相关的诊疗经验,欢迎留言交流。
上篇(本文):
➤问题1:“妊娠期甲亢”对孕妇及胎儿有哪些危害?
➤问题2:如何诊断“妊娠期甲亢(Graves病)”?
➤问题3:如何鉴别“妊娠甲亢综合征(SGH)”和“妊娠期甲亢”?
➤问题4:甲亢孕妇宜选择哪种治疗方法?
➤问题5:妊娠期甲亢如何选择抗甲状腺药物?
下篇:
➤问题6:甲亢病人如何计划妊娠?
➤问题7:妊娠期间如何监测“甲功”?
➤问题8:孕妇甲亢的理想控制目标是什么?
➤问题9:甲亢孕妇是否需要忌碘?
➤问题10:甲亢治疗期间是否可以哺乳?
➤问题11:什么情况下甲亢孕妇应终止妊娠?
孕育生命的过程并不总是一帆风顺。女性十月怀胎,就常常会受到一些“不速之客”的打扰,妊娠期甲亢(主要指Graves病)就是其中之一,它在孕妇中的发病率高达0.1%~1%。甲亢若不控制,会对孕妇及胎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不速之客”的造访,往往让“准妈妈”不知所措并深感担忧,下面,我们就准妈妈关心的“妊娠期甲亢”的有关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解答如下。
问题1:“妊娠期甲亢”对孕妇及胎儿有哪些危害?
“妊娠期甲亢”包括妊娠前的甲亢及妊娠后新发甲亢,多由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所致(主要指Graves病)。
“妊娠期甲亢”无论对孕妇和胎儿都有很大危害。可引起孕妇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窘迫、先兆子痫、胎盘早剥、充血性心力衰竭、甲状腺危象等;也可引起胎儿宫内生长停滞、胎儿体重过轻、死胎、先天发育畸形等。
不仅如此,母体的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还可经过胎盘进入胎儿,刺激胎儿甲状腺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甲亢。为了降低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一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处理甲亢。
问题2:如何诊断“妊娠期甲亢(Graves病)”?
甲亢病人往往有怕热、多汗、心慌、食欲亢进等临床表现,而这些症状也可出现在正常孕妇身上,甲亢所致的体重下降常被妊娠体重增加所掩盖,这些无疑给“妊娠期甲亢”的诊断带来不小的困难。
但是,如果孕妇的体重不随妊娠月数而相应增加甚至还有下降;或四肢近端肌肉消瘦;或休息时心率超过100次/分,脉压差>50mmHg,均高度提示甲亢的可能。
进一步检查甲功,如果血FT3、FT4升高,TSH降低(<0.1mIU/L),TRAb阳性,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甲亢(Graves病)”。
问题3:如何鉴别“妊娠甲亢综合征(SGH)”和“妊娠期甲亢”?
妊娠甲亢综合征(SGH)又称“hCG相关性甲亢”或“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它主要发生在妊娠早期(8~10周),这个时期胎盘分泌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最高,hCG在结构上部分与TSH相似,也可与甲状腺表面的TSH受体结合,刺激甲状腺激素的分泌,从而引起甲状腺毒症(FT4、FT3轻度增高、TSH水平减低),患者常常伴有剧烈恶心、呕吐及脱水。随着妊娠月份的延长(妊娠14~18周),体内hCG水平逐渐回落,患者甲状腺功能也逐渐恢复正常。
“hCG相关性甲亢”是发生于妊娠早期甲状腺功能的一过性生理变化,不是真正的病理性“甲亢”,对孕妇及胎儿无太大影响,其治疗也与真正的甲亢(如Graves病)不同,不必低碘饮食,也不需要服用抗甲状腺药物(ATD)。只需针对脱水、电解质紊乱等情况给予对症治疗即可。如果错误地服用ATD,很可能导致甲减,对孕妇和胎儿造成危害。
为避免误诊误治,一定要做好“hCG相关性甲亢”与“妊娠期甲亢(即Graves病)”的鉴别。
一般说来,“Graves病”患者往往有明显的心慌、多汗、消瘦等甲亢的高代谢症状,一般不会出现剧烈的呕吐,查体多有甲状腺弥漫性肿大、突眼及胫前粘液性水肿,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阳性。如果未经治疗,甲亢会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加重,不会自己缓解。
而“hCG相关性甲亢”主要见于孕早期,突出表现为妊娠剧吐,而甲亢的高代谢症状常不明显,一般无甲状腺肿大及突眼,TRAb阴性,但hCG显著升高,患者甲状腺功能异常为暂时性的,进入孕中期后,随着hCG的下降,患者甲状腺功能也随之逐渐恢复正常。
问题4:甲亢孕妇宜选择哪种治疗方法?
甲亢的治疗方法分三种:即ATD治疗、手术治疗和放射性131碘治疗。
妊娠期甲亢首选ATD,怀孕期间不推荐进行手术治疗,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考虑手术治疗:
①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效果欠佳;
②患者对于抗甲状腺药物过敏(如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肝功损害、过敏反应等);
③患者心理负担重,过度担心药物对胎儿的副作用,服药依从性差;
④患者病情严重、甲状腺肿大明显,需要大剂量ATD才能控制住甲亢。由于在孕早期或孕晚期手术容易引起流产、早产,故甲亢手术治疗一般选择在孕中期(即妊娠4~6个月)进行,这个时间段对于孕妇和宝宝而言,都是相对较为安全的。
孕妇甲亢严禁用放射性碘131治疗,因为放射性碘剂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的甲状腺,导致胎儿甲状腺破坏,引起胎儿甲减及甲状腺肿大,影响智力发育。如果患者此前曾进行过同位素碘治疗,至少需要半年以上才能考虑妊娠。另外,由于同位素碘治疗后发生甲减的可能性很大,因此,这类甲亢患者一定要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一旦发现有甲减,要先把甲功调至正常再怀孕。
问题5:妊娠期甲亢如何选择抗甲状腺药物?
两种ATD的妊娠期选择
ATD主要有两种:丙基硫氧嘧啶(PTU)和他巴唑(MMI)。
➤PTU不易通过胎盘,致胎儿畸形的风险较小,但可引起严重肝损害;
➤MMI有一定的致畸风险,但肝毒性相对较低,故美国甲状腺学会(ATA)建议:妊娠早期(器官形成时期)首选PTU,妊娠中、晚期换用他巴唑(MMI)。二者互换比例为:100mg丙基硫氧嘧啶约等于10mg他巴唑。
起始剂量
➤丙硫氧嘧啶50~100毫克,每日三次(或他巴唑10~20毫克,每日一次)。患者症状缓解、甲功正常后要及时减量。
➤当患者依靠最小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PTU 50mg/d 或MMI 5mg/d)维持甲功正常数周后,可以考虑停药(但TRAb特别高的患者除外),但为了避免复发,目前多主张维持治疗至妊娠32周~36周。
➤停药后复发或药物减量后病情又加重者,可以再次服用抗甲状腺药物或增加药物剂量。
注意事项
1)甲亢孕妇一定要遵守医嘱,不可自行停药,否则很容易导致甲亢病情反复;
2)妊娠期间不宜将ATD与L-T4联用,因为这样势必增加ATD的用量,增加抗甲状腺药物毒、副反应发生,加大胎儿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和新生儿畸形的危险;
3)使用ATD治疗期间,要注意经常化验血常规及肝功;
4)普奈洛尔(心得安)与自发性流产有关,可能引起胎儿宫内生长迟缓、产程延长、新生儿心动过缓、低血压等并发症,故应慎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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