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武林广场一女孩站在一块大木板前头,木板上写有“人肉靶子,十元一箭”字样。
女孩的弓箭。网络截图
事发杭州,女孩示意可用弓箭射1箭10元;姐姐患白血病曾一度离家出走;被警方告诫后离开派出所
昨日上午,一则“杭州女孩甘当‘箭靶’为姐募捐”的照片刷爆朋友圈。照片显示,杭州武林广场一女孩站在一块比人略高的大木板前头,木板上写有“人肉靶子,十元一箭”字样,示意路人付款后可使用弓箭射击。
该行为引发网友热议。昨晚,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宣传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警方确认该女孩为姐姐募捐才做出这样的过激举动,但这种行为并不值得提倡,经告诫后,该女孩昨日已经离开当地派出所。
女孩街头“箭靶”募捐被告诫
网传图片中,一位长发女孩呈“个”字型站在一块大木板前,木板上用黑色墨水写有“人肉靶子,十元一箭”的字样,她身前另一块木板上写有其银行账号与微信、支付宝账号等。
该图片上网后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此举系“博眼球的乞讨行为”,也有不少网友对此表示同情。
“我们是23日上午10点左右巡逻到广场旁的时候发现的情况,当时围观群众已经不少了。”事发地附近的天水派出所民警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称,摆摊的女孩子共有两名,均为20岁左右,打扮得青春靓丽。其中,做“人肉靶子”的女孩一直在哭,求路人玩一下这个游戏;另一女孩在边上帮着吆喝,说自己这个朋友的姐姐得了白血病,现在急需手术费,请大家帮忙。
“我们与贵州当地警方取得联系,了解到该女孩是在为姐姐白血病治疗募捐。”昨晚,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宣传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这名女孩名为吉佳丽,为姐姐吉佳艳募捐。但由于治疗仍需要30余万费用,一时想不到好的办法募捐,才做出了这种行为。
他说,全过程中,两个女孩一个当靶子,一个负责打下手,但并未参与其中,全过程中未发现有人射箭,只是有人围观并拍了照片发到了微博上。后警方经治安部门鉴定,使用的弓箭不属管制范畴。
该负责人表示,“不提倡采取这种博眼球募捐方式”。经派出所民警告诫后,她已经离开派出所。
姐姐称对“箭靶募捐”不知情
公开报道称,2015年8月,贵州毕节22岁的吉佳艳患白血病后,害怕拖累家庭,给母亲聂登群留了一封书信离家出走。聂登群担心女儿出意外,先后在昆明街头下跪、成都“负荆请罪”寻女儿,最后成功寻回。
今年5月份,贵州都市报曾报道,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商学院和贵阳学院等多学校学生,仍在为吉佳艳的白血病募捐。
昨晚,尚在昆明治疗的吉佳艳告诉新京报记者,上午妹妹曾经致电她,“在杭州做募捐被警察抓了,希望有人去接她”。此后,她再次联系妹妹,妹妹说“没事了”。
她说,妹妹吉佳丽现年21岁,在浙江永康的一家茶壶厂打工,之前从未听她说过会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募捐的事情,直到下午有新闻报道了此事,她才了解到这一情况。
“去年曾回乡过,政府工作人员曾给了5000元钱,是政府人员募捐来的。之后为了治病,还是回到昆明。”
吉佳艳目前正在解放军昆明总医院血液科接受治疗。她说,目前已花30余万。“尽管有医保和相关的援助,自己也已经通过公益筹款平台,已经获得了一万多元捐助,但是治病的钱还远远不足,最近与弟弟骨髓配型成功,后面还要花很多钱。”
■ 对话
“被绑上时有点怕,有人说我是骗子”
“想到是皮肉伤也就还好”
新京报:为什么想到用人肉靶子筹钱?
吉佳丽:21日我和弟弟来杭州进行骨髓配型。弟弟的骨髓检查出来和姐姐有6个点匹配,我的还在等结果。手术有希望了。手术费和后续治疗费用要35万,妈妈已经欠债十几万,我想筹钱。
我在永康打工,杭州比永康发达,所以想到在杭州筹钱。今天(23日)早上8点多,看到那个广场人多就去了。我没有跟家里人说,有一个朋友陪我去的。
我把手用绳子绑在木板上当靶子,有点害怕,很多人在旁边看我,说我是骗子。但想到受伤也是皮肉伤,可以好。
新京报:木板和弓箭从哪里来的?
吉佳丽:背景是一块木板,花20元在店里买的,在网上买了弓和10支箭,花了200块。自己在木板上写的“人肉靶子”和账号信息。
新京报:有人出钱射箭吗?
吉佳丽:没有。站了一会,有个老爷爷捐了5元,他对我说射箭很危险,一箭射死了怎么办?后来他拿出打火机把绑我手的绳子烧掉。有个老奶奶来拉我,说有事好商量,这样做很危险。
9点多,警察过来收走了我的东西,把我带到派出所,他们以为我被人拐卖了。后来警察核实我身份证后放了我。弓箭射伤力很大,被警方没收了。
“姐姐打电话过来哭了”
新京报:怎么看别人说你在炒作?
吉佳丽:我不懂这些,我不知道,只是想个办法可以筹钱。照片被曝光后,姐姐打电话来哭了,说我没和她商量,如果我受伤了,她会更难过。
新京报:当地政府部门有救助吗?
吉佳丽:之前有过一些。姐姐的低保每个月很少,医保一年3000多元,化疗的钱也不是每次都能报销,所以还是不够。
新京报:现在有什么打算?
吉佳丽:我做这些无济于事,现在还是回永康好好上班。谢谢那些好心人关注我姐姐,误以为我是骗子的我也感谢,他们还是在关注我们。
■ 追问
“箭靶募捐”是否合法?
律师:值得同情但不合法,不予提倡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首要的权利,属于人身权利,该类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个人不得转让、放弃。因此,女孩利用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赚取钱财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不能通过冒险损害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乞讨。
他说,女孩为自己姐姐筹钱的急切心态值得同情,但是,该手段不应被称赞,而应该被批评和禁止,“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开玩笑,生命同样珍贵,不能为了姐姐治病筹钱,搭上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如果路人付款射箭并导致女孩受伤,路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韩骁说,行为人自愿允许他人伤害自己,在其承诺放弃的范围内,他人对行为人造成的伤害,他人不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他人伤害行为人的范围超出行为人自己放弃的范围,他人需要承担责任。法律规定,对于重伤及其死亡的放弃不被允许,即使行为人承诺放弃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但是,他人果真伤害了行为人,并致其重伤或死亡,他人仍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女孩可通过何途径获救助?
“个人向社会求助行为未被《慈善法》禁止”
韩骁介绍,依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如果新闻中报道患者属于此种情形,可以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具体申请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如个人条件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向社会求助,或者找慈善组织进行公开募捐。根据今年9月1日即将实施的慈善法相关规定,虽然个人不得开展募捐活动,但可以向社会求助,或者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进行。
“个人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息取得他人帮助,从法律上讲,不是募捐也不是捐赠,而是赠予行为。个人向社会求助的行为也未被《慈善法》或其他法律所禁止。”韩骁说。
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斐然 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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