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机动车辆为了申领行驶牌照而进行的检验称为初次年检。初次年检的目的,在于审核机动车是否具备申领牌证的条件,年检的内容为:

1.是否有车辆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进口车辆的商检证明),车体上的出厂见样标记是否齐备。

2.对机动车内外轮廓尺寸及轮距、轴距进行测量。测量的具体项目是车长、车宽、车高、车厢栏板高度及面积、轮距、轴距等。

3.按技术检验标准逐项进行。合格后,填写"机动车初检异动登记表",并按原厂规定填写空车质量、装载质量、乘载人数、驾驶室乘坐人数。

2014年9月1日起,北京落实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在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1]

折叠定期年检

内容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手续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其它规定

1.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的,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

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

3.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

验车手续(私户):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保险单

3.委托书

验车手续(公户):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单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折叠编辑本段年检须知

折叠所需资料

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折叠最佳时间

机动车在年审日前的3个月,都可接受检测申请年审。最好提前两个月或1个多月,别等到距离年检到期只剩不几天才想起受检。其次,每月10日前,检测站业务量相对偏少,是过线免排队的良机,中旬开始车子增多,下旬是扎堆期

年检结果

折叠注意事项

年检最迟不超过多少天(机动车检验规定)(1)

车辆年检车的外表不能有改装。

1.加包围

2.车身颜色

3.玻璃太阳膜防爆膜颜色不能过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车内物品;主要指包面车、货车,5座以下的小车没关系)

4.面包车和货车都要有尾部扩大号

5.弹簧弓片的片数不能增减

6.面包车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灭火器

7.厢式货车车厢不能改装(不能开侧门,不能开顶,不能加尾板)

8.轮胎大小不能有改动、同轴轮胎的花纹要一致

9.车辆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或车辆被法院查封的,不可以年审

折叠编辑本段年检结果

年检的结果有:

①定期检验合格的车辆,分别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定期检验表》加盖印章;

②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仍然不合格的,车辆管理机关有权收缴不合格车辆的号牌和行驶证,这样的话将不能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可以转籍。

因故不能参加定期审验的车辆,应事先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驻外汽车可委托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代检,检验后将结果通知原籍车辆管理机关;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折叠编辑本段常识搜索

1.机动车多久检一次?

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定期通过尾气检测、汽车外观、车灯、刹车、底盘等检测合格,并以无违章记录的情况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所有年检日期按行驶证上登记的日期为准,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般统称为"年检"或"年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测一次,超过6年每年检一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进口车辆跟其它车型一样,在任意检测场都可以定期检验。

2.车辆能异地年检吗?

车辆可以异地年检。异地委托年检的程序要求车主必须首先向原注册地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年审,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如果在车辆使用地有未处理的违章行为,必须提前处理完毕。

办理委托异地年审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险单副本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再由所属车管分所开具委托异地年审的证明,就可以去车辆使用地进行车辆年审。

如果车主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将长期离开一个城市生活在另一个城市,建议给办理"车辆外迁"手续。

3.年检过期还可以检车吗?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过期未检车是违法行为,但检车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没被交警逮住前,没有发生事故前,抓紧补检就没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脱检属于非法驾驶,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各位车主还是要保证正常年检。

4.检车前有哪些项目需要自检?

机动车年检中刹车、手刹、灯光亮度这三项是否决项,意味着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全车即为不合格。为此,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轮胎气压检查:把轮胎气压尽量调到车辆标定气压(看说明书,千万别听轮胎修理部),四个轮胎气压一致。

路试刹车:急刹时不能有甩头或甩尾的情况。如果新换了刹车片或刹车盘,一定要跑过500公里以上再去检车。另外刹车片尽量左右同时换,避免刹车力量不均匀。

手刹的调整:找个熟悉的修车店,把手刹调到3个牙,即使"咔咔咔"三响,手刹几乎不动了。特别注意,检车合格后,再调回正常状态,否则会费手刹。

灯光的调节:灯光亮度要正常,把灯罩擦干净。找个夜间,大灯打远光,距离车灯5米的距离,一般要照在人的腰带位置稍下点。左右和上下偏移不是否决项目,属于建议调整。

检车前尽量保持车容整洁,轮胎上没有泥污,特别是灯罩干净。

按照以上提示去做的有车一族,您基本可以高效的完成检车了。

折叠编辑本段年检取消

2014年1月,多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汽车年检制度改革的议案和提案,提高了"车检"一词的网络热度。加之春节假期与月底正好重叠,有一周时间无法检车,引发各地车主纷纷提前密集检车,这也让车辆年检耗时、费力的问题凸显,检车制度饱受诟病,改革呼声渐高,不少网友甚至呼吁取消汽车年检。

车检难的问题由来已久。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与最广大车主息息相关的条款是,自用小型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2]

这一规定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十余年前,自用小型汽车还是每年检验1次。多少车主吐槽、媒体聚焦与舆论不懈呼吁,才有了今天车检的相对简便。

平心而论,这些年各地在车检上所践行的简化程序与打破垄断,相较以前确是进步。于老车主而言,也能切身感受到车检的日益便捷。只是,这种"便捷"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纵向的比较。[2]

政府的改革方向永远不能是"比以前好多了",而更要看现行制度与社会发展和民众期望能否合拍。

尤其是,这十年,是私家车剧增的十年。当下中国已然成了一个"车轮上的国家",对于汽车和道路安全的管理,只能与时俱进,止步不前就是落后。

讨论车检问题,存废之争固是议题,但就多数意见而言,车检制度并非需要"取消",而指向如何"完善"。车检的目的就在于确保车况良好,预防交通事故。这本是件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车检才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选择,只是在具体制度上各有不同。不能因为车检中的一些问题,而否定了车检本身。

就"车检难"而言,首在找到"难"处。如果只是特定时段年检车辆太多,给予一定的时间宽限或实施更彻底的车检社会化,这一问题不难解决。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有些地方的车检,已彻底沦为一项"收费"。一辆车不管有没有问题,都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检验单。至于车检的初衷,早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这才有了网友关于要取消车检的呼吁。

因此,完善车检制度必须防止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在车辆检验上故意设置关卡,依靠垄断地位向车主制造麻烦、多拿多要;二是只顾收费而完全忽略检验,依靠垄断地位向车主提供"方便"、但不提供必要的服务。[2]

折叠编辑本段办理材料

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正副页);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折叠编辑本段网上预约

目前,新车和在用车辆均可预约年检。在预约年检前,须确保所有违法行为都已处理完毕。同时,车辆只能在检验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进行预约,预约时间从申请第二日开始一周之内有效。如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取消预约。连续两次"爽约"将被纳入预约系统黑名单,不再享受预约验车服务。

在进行预约时,车主须登录市交管局官方网站点击"网上车检"栏目,输入号牌和发动机号,选择检测场和预约时间,并输入手机号码,系统将向车主发送一条包含预约代码的短信。抵达检测场后,车主可将车辆开至预约通道,在窗口核实预约代码领取验车序号。

折叠编辑本段车检新政

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意见公布了关于机动车检验工作的18项新政。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小汽车免予上线检验:①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免检。②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直接领取检验标志。③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折叠新政摘要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质检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2.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条件。检验机构要依法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省级质检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依法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严格许可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5.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

6.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并出具了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合格标志(新标志注明检验机构,式样另发)。

7.规范机动车检验工作程序。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

8.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检验机构要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增强检验工作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

9.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检验机构要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10.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术检验)。

1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12.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13.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公布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呈,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预约服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14.简化检验工作流程。对安全检验和环保检测在同一检验机构的,要整台工作流程,业务一次性办结。不在统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15.创新检验工作便利措施。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推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验车提醒服务。

16.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检验机构如存在计量器具或检验设备未依法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问题,由质检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17.完善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8.建立联台监督检查机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质检部门联台采取联网监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3]

折叠政策评价

车检新政在赢得普遍喝彩的同时,也有人表达了失望之情,认为新政留有太多余地,不够彻底。比如,私家车6年内免检,实为6年内免于上线检测,车主仍需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失望者的理由还在于,一些发达国家并没有车检制度或者取消了车检制度,中国为何只是改革车检制度?

就目前而言,取消车检制度也许并不现实。当初在舆论强烈呼吁下,强制婚检被取消,结果一些新人并未自觉婚检,导致畸形儿增多,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教训。对改良后的车检制度,应避免重蹈覆辙--如果对私家车放松检测要求,车辆带病上路,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设立车检制度的初衷,不仅是保障车主的利益,也是为了交通安全,这一制度本身并无原罪,只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变形,或沦为形式,或异化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如果因为条件放松了,一些车主麻痹大意,视公共安全为无物,这就严重背离了车检制度的设计初衷。

西方发达国家确实有的取消了车检,但不是全部。比如美国的一些州仍保存车检制度。与中国不同的是,在发达国家,车检的地方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垄断性机构,而是在加油站、修理站、4S店都可进行,检车程序相对比较宽松,但对车辆的监管并不放松。简政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放水",赋权给社会机构检车的同时,更应该强化监管,可建立倒查机制。

事实上,检车新政也提到,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好政策应该落地,落地才有意义。既加强对检车机构的监督,也加强对车主的监督,如此车检制度才名副其实,更好地维护道路安全和公共利益。

权威统计显示,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接近1.4亿,已是不折不扣的"车轮上的大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动车数量属于激增阶段,无论车主素养还是检车机构的道德品质,都不可过高估量。如果监管跟不上,可能酿成恶患。取消和下放权力固然重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更重要。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管住管好该管的事,尤需在事中和事后方面下工夫。经过改革,既便民利民,遏制住相关人员的寻租空间,最终保证车轮上的安全,才是我们更愿意看到的。[4]

折叠编辑本段免检政策

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自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运营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范围为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包括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

另外,享受免检的期限为6年,包括在今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具体说来,即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两次的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

市交巡警总队提醒,所谓免检,只是免除上线检测。车主仍然需要每2年定期检验,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而如果在免检期间,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就恢复原规定参加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