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夜间,市公安交管局公巡支队针对外环线以外各区道路及高速公路沿线易发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这也是五一假期前一周,公安交管部门在“环外”公路沿线开展的第二次夜查行动。除了反光条不符合规定、灯光不全、涉牌等货车多发的交通违法行为之外,涉酒违法仍然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严查重点。

查处货车不贴反光条(严查货车反光条不达标)(1)

20时15分许,已在外环线新科道交口设点检查多时的西青支队杨柳青大队交警,拦截下一辆红色货车。“反光条不反光,一旦发生追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号牌也挡满了污泥。”交警介绍说,原来该车后部的反光条大部分已经脱落,仅存的少半圈反光条也反光效果很差,后面的号牌还被污泥遮挡得无法辨认。据悉,为了防止夜间追尾,货车的侧面和尾部必须依法粘贴红白相间的反光标识,但是大量司机忽视反光条的牢固性,或者使用反光效果较差的劣质廉价反光条,黑夜中后车看不到前车,可能引发致命车祸。对于不按规定设置反光条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司机将依法被处200元罚款。此外,该车司机也因故意污损号牌被处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查处货车不贴反光条(严查货车反光条不达标)(2)

201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货车按要求粘贴反光标识早有明文规定。按照规定,半挂牵引车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能体现驾驶室的宽度和高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他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业作业车和挂车(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车辆尾部标识板的除外)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够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对厢式货车和挂车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查处货车不贴反光条(严查货车反光条不达标)(3)

此外,有些车辆还存在灯光不全、号牌污损、等问题,这些违法行为与反光条不全都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很大危害性。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五一假期期间,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加强日常巡查、管控,查处该类违法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公巡支队副支队长张轲表示,此次夜检行动是五一假期前一周,公安交管部门在外环线以外区域范围开展的第二次夜检行动,重点查处货车各类违法,以及机动车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等,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为节日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当天的公路集中夜检专项统一行动中,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73起,其中涉酒驾驶26起,涉牌2起,货运车辆违法393起,危险品车辆违法9起。

(焦轩 刘媛 摄影/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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