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7.4.2 直升机停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屋顶平台上时,距离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 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4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5 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有关标准的规定。

直升机停机坪建设立项依据(建规对直升机停机坪的具体条文要求以及条文的图示理解注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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