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建于吴太平二年(257年)分南城县置县,因县境内常产一茎多穗之稻,故初名丰县,别号嘉禾。又以徐州有丰县,故名南丰县。春秋、战国时期为吴、越、楚之属地,汉为南城县地,隶属豫章郡。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划出南城南部设置丰县,时因徐州有丰县,乃改称南丰县,别号嘉禾,属临川郡。南宋绍兴八年(1138)划出南丰南境三乡置广昌县。元朝的至元十九年(1282)至明朝的洪武三年(1370)南丰升为直隶州。此后历代虽有隶属更迭,但境域无甚变更。1931~1934年,南丰县大部分地域为革命根据地,建立过县苏维埃政权,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隶属江西省第七行政区

  1949年8月17日,南丰解放。先后属抚州专(地)区、抚州市。1979年,设立洽村、朱坊公社(赣革发[1979]146号)。1985年3月15日,撤销太和乡,设置太和镇(赣府厅字[1985]160号)。1984年4月15日,南丰县撤销白舍公社,设立白舍镇和波罗乡。白舍镇管辖白舍、枫江、瑶陂、舍头、茶亭、望天、三坑、下陂、池渡、张家、上甘、下甘等12个大队;波罗乡辖罗坊、鄱阳、陈坊、田东、方坑、珠湖、罗家、小石、磜民等9个大队(赣府字[1984]84号)。 2001年3月2日,撤销洽湾乡、桑田乡,设立洽湾镇、桑田镇(赣民字[2001]94号批复)。2001年11月8日,撤销桥背乡,划归琴城镇;撤销沙岗乡、市山乡,合并组建市山镇;撤销西溪乡、洽村乡,合并组建紫霄镇,镇政府驻洽村;撤销中和乡、波罗乡,划归白舍镇(赣民字[2001]509号批复)。

江西抚州南丰简介(江西抚州南丰县历史沿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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