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涤明据报道,5月30日晚8点多,河南省郑州市宝龙广场东北角,一名随保姆出来玩的3岁小女孩掉进了绿化带内几米深的窨井中当晚12时许,救援人员终于从窨井中找到孩子,但她已无生命体征,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掉入窨井盖的三岁男童找到了吗?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掉入窨井盖的三岁男童找到了吗(公共安全的分量)

掉入窨井盖的三岁男童找到了吗

作者:马涤明

据报道,5月30日晚8点多,河南省郑州市宝龙广场东北角,一名随保姆出来玩的3岁小女孩掉进了绿化带内几米深的窨井中。当晚12时许,救援人员终于从窨井中找到孩子,但她已无生命体征。

频发的“窨井吃人”,并没有让公众对这种现象熟视无睹,“3岁女孩坠入窨井身亡”的消息再次成为媒体和民众密切关注的新闻。人们表达痛惜之时,也再次将注意力聚焦到事故原因上:窨井,为何又成了“陷阱”?

一家媒体对事发现场的描述是这样的:涉事窨井位于花坛边,现场有工作人员正在更换附近的井盖,花坛上已经贴上了警示标志。事发时的井盖与现在的井盖不同,为绿色塑料材质。据了解,警察到现场之后拎起井盖说了声:“怎么这么轻”,现场也有人拎过井盖,井盖疑似存在质量问题。附近店铺内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晚约8时18分,小女孩爬上花坛玩耍,踩到井盖上,突然掉了下去。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分析,事故原因比较清晰:女孩踩踏到了井盖,井盖不能承受,女孩坠井。报道中还提到:记者事后找到出事窨井,发现井盖已经更换成崭新的材质较重的井盖,记者尝试搬开,需要花很大的力气。这难免让人思考:女孩踩踏的若是更换后的材质较重、成年人需要花很大力气才能搬开的井盖,悲剧还会发生吗?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该井盖的管理单位是有能力更换井盖的,因为事发后井盖已经得到更换。井盖材质不合格、重量不够,管理单位也不可能毫不知情,因为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他们必然经常操作井盖的开关。而如果明知井盖有安全隐患,却一直是“不出事不重视”的心态,这种对公共安全问题的漫不经心,就无异于犯罪。

更令人感到愤怒的是,当地至少两家媒体的报道提到,“勿攀花坛,注意安全,请勿靠近,禁止玩耍”的警示语,是事发后工作人员在更换、加固花坛内多个井盖时张贴上去的。而如果确实连警示信息都懒于向市民告知,那么这家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责任意识的懈怠,也是无以复加了。

据报道,事发的绿化带及里面的窨井都是由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日常管理。毫无疑问,这家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应为事故负责,其中是否存在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也有必要调查。但是,绿化带和窨井既处于城市公共区域,这起事件也显然不只是管理单位有责任。相关公共管理部门是否存在检查不到位、监管失职等责任,也值得追问。

“窨井吞人”频发的背景下,“窨井无小事”早该是个常识;悲剧别再上演,更应成为管理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硬性任务。

今年的5月9日,云南昆明才刚刚发生了一起2岁男童坠入窨井,孩子叔叔施救不成功,叔侄双双殒命的事件。在网络上以“窨井”二字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跳出的也多是“坠下窨井”“窨井大张嘴”“窨井吃人”“有井无盖”“小区窨井事故频频”这样的信息。“窨井”一词甚至没有“窨井吃人”的信息量丰富,这无疑展现出了公共安全和民众生命在某些单位、某些管理者眼里的分量之轻。

材质较轻的窨井盖,夺走了3岁女童的性命,留下的是父母亲人永远的痛。而更让人不安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各地还有多少“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井盖,以及漫不经心的管理者。(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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