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看似简单,但内涵深奥。
正如《灵枢·官针篇》所说:“语徐而静,手巧而新审谛者,可使行针艾。”
故施术者必须注意艾灸的禁忌及注意事项,方可取得预期之效。
01艾灸的禁忌
1.被术者不宜在过度饥饿、疲劳、醉酒、大惊、大恐、大怒情况下施灸。
2.女性不宜在月经期施灸,怀孕妇女不可在下腹部、腰骶部施灸。
3.高血压及高热患者勿灸。
4.刚吃过饭及过饱勿灸。
5.心脏部位不可多壮施灸。
6.面部禁止大艾炷施灸,更不可着肤灸。
7.精神病、抽搐发作时勿灸。
8.大动脉、浅表血管及延髓部勿灸。
9.睾丸、阴茎、阴唇、乳头等部位勿灸。
10.各种古籍中所载禁灸穴位,如《针灸集成》所载53穴禁灸,《针灸大成》记载45穴禁灸,应作为参考,慎灸。
02艾灸的注意事项
1.面部施灸时应注意火力不可太大,或长时间停滞在某一穴位,以免灼伤皮肤。
2.头部或面部(特别是眼部)施灸时,可在上面用纱巾遮盖,再施灸,以免火星烧坏头发或掉入眼内。
3.取穴要少而精,决不可“漫天撒网”。
4.接受艾灸治疗之体弱者,术者应选用较小艾炷或细艾条宜少灸,而逐渐增加艾量。
5.对于应选用瘢痕灸者,术者要消除受术者心理恐惧,并征得其同意。
6.接受艾灸者如出现“晕灸”,即突然出现面色苍白、头晕、恶心、手足发冷,应马上停止施灸,嘱其平卧,喝一杯温开水或白糖水,一般很快能恢复正常;如不能缓解,则可艾灸足三里穴。
7.选用的艾绒要干净,无杂质,否则点燃后会蹦出艾火星,易灼伤皮肤或烧坏衣被等物。
8.施灸完毕,要彻底熄灭艾火以防火灾。
9.艾灸部位,不可抓破,保持清洁,以免感染。
10.有些疾患绝非艾灸一次即可痊愈,施术者应对被术者解释清楚,要有耐心坚持,决不可急于求成,一劳永逸。
11.个别人接受艾灸治疗后,有腰酸、疲劳、口干等不适反应,不必顾虑,继续施灸,则会很快消失。
12.艾灸局部如出现水疱,较小者宜保护水疱处皮肤,数日后水疱可吸收自愈;较大者,可用消毒过的针刺破,排出水液,涂上紫药水,数日可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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