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薇

卓别林一生拍了88部电影,其中67部是在30岁之前拍的,大多是电影行业发展初期那种十几分钟的短片。在启斯东电影公司,几乎每星期要拍2部片,难免出品粗糙。卓别林领悟力很强,一有机会就去偷师制片技术,频繁进出冲印间和剪接室,观察工作人员是怎样剪片的。他很快不甘只做演员,凭借实力争取到执导筒,自编自导自演,不断尝试将更细腻的舞台技巧和表演手法融入电影创作之中。除了《蒂丽情史》,从1914年6月直到与世长辞,凡有卓别林出镜的片子都由他自己执导。

订单纷至沓来,1915年,卓别林很快被艾森奈电影公司以1250美元的天价周薪挖走。1916年合同期满,他又与缪区尔电影公司订约,年薪高达67万美元,直至涨到百万年薪,创当时电影业最高纪录。两年不到的时间内,卓别林以火箭般的速度蹿红,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喜剧明星。齐格菲歌舞团的姑娘们,开始穿着大皮鞋和肥裤子,贴着小胡子,唱《那双查理·卓别林的脚》。竞争公司明目张胆地启用长相酷似卓别林的演员拍片子。流浪汉形象出现在连环漫画、卡通片、书籍和歌曲里。“大众犹如崇拜当今摇滚乐明星似地仰慕他,也许他是第一位受到如此这般崇拜的人。”

卓别林走路被挡(卓别林为几分钟镜头走七百次钢丝)(1)

卓别林拍摄电影《淘金记》( 1925)的工作照。

成名后的卓别林,有了话语权,能按自己的方式拍电影。启斯东公司拍片,即使几厘米长的“失败”也是不允许的,而现在卓别林经常毫无主意地来制片厂,一有点子就拍下来,最后也许会把摄制好的一切扔掉,从头再来。

卓别林曾对法国导演让·科克托说,一部电影犹如一棵树,摇动的时候,那些疏松和无关紧要的枝叶会被抖落掉,最基本的部分却保留了下来。一俟丢弃所有多余之处,影片方可告竣工。1917年6月他的转型之作《移民》,拍掉了4万英尺的胶片,后来在助手的帮助下,卓别林花了四天四夜删减至所需要的1800英尺,每个镜头他大概都看过50遍。《淘金记》他则是从231505英尺胶片中精简出8555英尺的最终成片。《寻子遇仙记》的毛片和正片比例是53:1。

长子小查尔斯回忆,“当父亲埋头于工作时,其他的一切,包括家庭,对他来说都不复存在了。为了创作他可以牺牲一切。”他当年在片场玩耍,目睹剧组全员被高要求的父亲折腾得人仰马翻。卓别林会为立架被移动了2英寸,或是聚光灯放的不是地方而发火,一切都必须精益求精。“他和宝莲(第三任妻子)排戏时,一场戏得排十来次,直到完全合乎要求为止……‘再试一回吧!喂,再试一试!再来一次!’这样的话,大概在梦中也会萦绕宝莲的心头。有时,她因感绝望而哭起来。”一旦投入创作,卓别林可谓痴狂,越累越亢奋,忘记吃饭睡眠是常有之事,工作人员也不敢提醒他,只能强撑着陪他工作。

卓别林走路被挡(卓别林为几分钟镜头走七百次钢丝)(2)

1925 年电影《淘金记》中吃皮鞋的一幕已成影史经典

他对自己同样要求严格。拍摄《马戏团》一片时,卓别林花了一周学会走钢丝。快杀青时由于冲洗不当,所有走钢丝的镜头都给毁了,只有从头再拍,拍了七百多次走钢丝的镜头最后用于影片的仅有几分钟。关在狮笼里令人心惊胆战的那场戏,也拍了两百次才告毕,卓别林事后说,影片中他脸上流露出的恐怖表情绝不是在演戏。

除了编、导、演,卓别林还包揽了电影的配乐与剪辑,他的多才多艺令人咋舌。写剧本亲自操刀,他强迫自己每天写500字,题目不限;如果不是为了完成任务,那就作为练习。卓别林乐感很好,无师自通地会拉大提琴及小提琴,除了写字用右手,其他全用左手,拉小提琴时会把琴弦反转过来,他为《城市之光》《摩登时代》等电影写的音乐至今脍炙人口。有人描述他工作紧张时,把一长串胶片缠在脖子上,对着光亮仔细检查,如果对某些镜头不满意便用手撕下来,然后让剪辑师把胶片再衔接粘起来,“哪里见过这样剪辑影片的!”卓别林还自己化装,最喜欢化妆师站在一旁看他化装,认为是种极大的乐趣,三下五除二便剪出牙刷似的小胡子。尽管如此,但他仍会付给化妆师、剪辑师薪水。

唯一受挫的一次,他还想取代录音员,花了整整两天时间想方设法复制飞机引擎发出的轰鸣声,不停试验将许多片厚度不同的赛璐珞,贴在不同马力的通风机的旋转桨叶上。录音员在一旁不时地笑着。卓别林弄得筋疲力尽,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失败了。然后录音员拎起录音设备去了机场,把飞机引擎发出的响声录下来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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