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强调其批设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批复文件不具有终局性的外部法律效力,消息一出,立即在行业里引发热议,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贵州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贵州发布交易场所?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贵州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贵州发布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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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强调其批设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批复文件不具有终局性的外部法律效力,消息一出,立即在行业里引发热议。

提示指出,贵州省部分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未按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涉嫌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规定要求。据悉,其涉嫌违规的交易模式为分散式柜台交易(OTC)、现货连续(延期)交易、现货发售、新零售、微盘、微交易、云交易等。同时,提示表示,批设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批复文件是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全省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省商务厅按照流程和相关规定出具的意见,不具有终局性的外部法律效力。因此,凡以上述文件在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介上进行业务推广的,均属虚假宣传。

提示强调,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不属于金融投资平台,不允许进行非实物交割为目的的线上交易业务。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交易商(投资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要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的市场交易规则。凡发现有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或行为,请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督机构举报。

提示一发出,便在行业里引发热议。众所周知,官方批文意味着行业的一张入场券,也是一家平台进行资质展示的重要文件,往往被拿来当作“护身符”使用。贵州省这次提出批文不具有终局性的外部法律效力,部分行业人士认为虽然有些地区交易场所已上“白名单”,但仍存在违规乱象,贵州地区此番举动是宣示批文并不意味着交易场所可以肆意突破红线开展业务。交易场所交易模式的开展和创新还应以立足产业、强调交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贵州地区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有18家,包括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贵州中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茶资源交易中心、贵州保利商品交易中心、贵州云上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中金物联商品交易中心、贵州汇通盛世商品交易中心、贵州中晟环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乾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白酒交易所、贵州黔中生态茶交易中心、贵州遵义茶叶交易中心、贵州滇桂黔煤炭交易中心、西部红果煤炭交易中心、贵州酱香酒交易中心、中航商品交易中心。

正如提示中所述,虽然贵州地区这18家交易场所均依法设立,但在贵州省商务厅的官网上百条关于交易场所涉嫌违规经营的投诉中,这18家中的大部分平台都未能幸免。比如,“我举报贵州茶资源交易中心,让骗子公司成为会员单位,在其平台上上了十一只所谓的邮票,以保证30倍回收等言语欺诈群众,诱骗其他会员高价买入,并且从2016年5月开始全国发展会员,歁骗全国群众开户成为该公司会员人数达80万,欺诈金额数十亿元。”“举报贵州汇通盛世商品交易中心伙同其会员单位深圳龙华盛世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安排老师喊单的行为,诱骗我跟他们做现货,违规骗取4万多元。”“2019年7月1日,贵州黔中生态茶交易中心上票庆阳普洱采取T 5交易模式,随进随出。随后更改交易模式,进行强行交割,茶叶也没收到,又强制先买后卖,强行锁仓。”

“提示开头就说虽然我省批设了这么多交易场所,但有很多没有依法开展业务,但最终也未给出违法违规交易所名单。贵州省商务厅让投资者注意风险,又不说哪个交易所在做违法违规的交易,未把违法违规的交易方式告诉大家,这样只能靠投资者自己识别或者靠司法机关去查处。”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杰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文件看起来既不是白名单,也不是黑名单,只能算是个“灰名单”,里面有黑有白,也可能没有白。“贵州省商务厅想表达的意思可能是告诉投资者,你们该走司法程序去维权,商务厅只是按照既定流程批设交易所,所以不具有终局性法律效力,是否有法律效力还是让司法机关来判断。”

本文源自期货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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