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会看到在一些物业不作为,管理较差的小区内,会有一些人,将自己房前屋后公共绿地上的花草拔掉,去种菜,甚至有人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圈占大片的公共绿地,在上面筑建亭台楼阁。

这些毫无公共意识,违法违纪的行为,他们自己往往会认为是小事,甚至觉得这是自己有能力,有本事的表现,并时常的因此自我陶醉,还以此在亲朋邻居面前炫耀。

其实,这是一种严重的缺乏“边界意识”的愚蠢行为,为什么说愚蠢,自己可以盘算一下。

邻里关系还是保持距离的好(邻里公私之间凡事都要有边界意识)(1)

首先,盘算一下侵占的这部分公用道路和绿地,能给你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就说你毁绿种菜吧,农村对于种菜来说,有一句俗话,叫做:一亩园,十亩田。

意思就是说,你在这一亩菜园所要花费的精力和费用,相当于十亩庄稼地。这说的还是在农村,里面的辛勤付出和酸甜苦辣,可想而知。

先不说对于种子,育苗和肥料的投入,就说水吧,蔬菜类的,基本上都属于浅根类植物,需要多频次的浇水,才能维持它的日常生长,尤其是蒸发严重的夏日,每天最少需要浇两次水,瓜类爬藤的蔬果植物,一次严重的缺水,就能使其枯萎,让你的多日付出,成为枯藤一根,期盼的果实,化为乌有。

就以上来说,那么,在城市小区毁绿种菜前,要仔细想一想,评估一下自己的能力,能够管好你侵占公共绿地所建的这一小片菜园吗?

邻里关系还是保持距离的好(邻里公私之间凡事都要有边界意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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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北方城市,因普遍缺水而导致水费昂贵,这是众所周知的问题,目前本地的水价,每个月的用水量,只要超出300立方米,那水价就是5.85元/立方米,别看一小片地,需水会超出你的想象,你种的那一把菜,算一算,远远不够水钱,绝对是得不偿失。

另外,再去算一下,你因此而被牵扯和付出的巨大精力吧。

每日的除草施肥浇水,要占据你很多的时间,而且这一点点菜地,很有可能成为一把自己给自己套上的无形枷锁,把你死死地困住。

你因此不能长时间出远门走亲访友,更不能长时间到国内外去旅游散心,一旦出门,左牵右挂的,就是这片小菜地,如无人打理,回来后,你会眼看着前期辛勤劳动了几个月,末了,收获的却是一片枯草,试问,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而且这种情况,会一再地重演,让你感觉到被拖累至崩溃,到最后,你放弃了,剩下了一地狼籍。

有这功夫,完全可以去培养一种爱好,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读书朗诵,太极形意,唱歌舞蹈,活到老,学到老,这么多陶冶性情的好东西,为什么不去尝试一下呢?

更何况现在网络发达,想学一门技艺,相比以前,变得简单了好多,网上名师荟萃,什么都有,你只要有心,几乎什么都能学得到。

辛勤一生,年纪越大,对于物质的东西,越要做减法,去强大自己的思想,弥补自己年轻时,因条件不足而无法实现的愿望,填补自己那至今耿耿于怀的缺憾,然后学会不受羁绊的生活,这可能是后半生的第一要务了。

要么闲时做做家务,做做美食,在家张罗着,学做几道好菜,一顿好饭,犒赏自己,犒赏子女,犒赏亲朋,一大家人,围坐一桌,儿孙绕膝,其乐融融,和和睦睦不好吗?

何苦去劳心费力,腰酸胳膊疼的,落不到好上不说,再累出点毛病,就在目前这种艰难的情况下,还要在外面努力打拼的子女,回来分神照顾你,到时候女怨子怒的,何必呢?

再一个,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和公共道路的行为,为国法所不容,为民众所不齿,国家颁布执行的民法典对此有明确的法条,这是一个触犯国家法律,被严格禁止的行为。

邻里关系还是保持距离的好(邻里公私之间凡事都要有边界意识)(3)

这种侵占行为,就像一个脓疮一样,将一直地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小区内所有人的鄙夷和谴责,它存在一天,就让所有人掩鼻远离一天,更遑论无奈路过的小区居民,和避不开的左邻右舍,尽管嘴上不说,但从心底里对你人品的厌恶了。

就这样,一直地在一种无形压力下生活,人是不会舒服的,而且这个压力,如不改弦更张,予以纠正,就会一直地存在下去,脓疮总归要挑破,压力不定那一天就会被释放,一旦释放,轻则邻里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自己的家庭,也会因此不睦,成员间怨声载道,重则国法不容,受到相应惩罚。

百姓讲:丢人打家伙,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早晚的事,到时候你会后悔不已的。

每个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的,行走社会也好,纵横江湖也罢,凡事都要讲个“理”字,更要讲个“义”字,提升自身素质,尊重邻里和公私之间的边界,遵守公共道德,遵守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走正行端,才能知行致远。

邻里关系还是保持距离的好(邻里公私之间凡事都要有边界意识)(4)

还要明白一个道理,个人今天有了点成就,感觉自家的风水向好,但这并非都是你今生个人努力的结果,这里面还包含着老几辈人积德行善给你带来的庇护。

自家的风水,除了自家小心翼翼地维护和传承之外,还需要左邻右舍的共同助力才行,万万不可因自己的不端行为,去轻易地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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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说不明,理,不辩不清,就从以上方面来看,侵占小区公用道路和公用绿地,并将之化为私用的行为,百害而无一利,没有一点好处。

只是道理都明白,想改正,难的却是面子问题,会觉得有伤自尊心,怕因此而被别人看不起,但这个所谓的面子,它就是个负担,早扔掉,早解脱,更何况,这个所谓的自尊心和面子,除了自己在乎,还有谁会在乎呢?

大家都忙,没人会觉得你重要,更没人把你的面子当回事,人家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哪里会有时间,顾得上看不起你呢?

只有做错了事情的人,才最容易疑心生暗鬼,产生很多的不必要联想,导致自己的心理负担深重,久而久之,损害了自己的身心健康,把自己整的疲惫不堪,这个是最要不得的。

凡事切记:不要跟公共利益过不去,如果这样,到最后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凡事牢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还有的就是,认为这个违法侵占,到处打点的,花了巨资,舍不得,并且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实话说,这个侵占,纯粹就是个自己给自己未来埋的雷,不把它及早地消掉,早晚得炸着自己,你当初打点的人,或许就是在未来的某一天,你不听话时,来给你点火的人,甚至就是未来拆除你违建侵占的人。

你所花费的所谓巨资,那就是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的单,不舍得,扛不住的时候,付出会更多,更大。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人大批准并实施的民法典,就是一柄悬空的利剑,随时会劈落下来,试问,谁能挡得住?寄希望与你打点的人吗?他们自身难保,还顾得上你?

对此,古人都言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现在的人,都是上过学,算是有知识,有文化,懂道理的人,难道今人的觉悟,还不如古人?

这是古人给今人的,一个多么好的,自己下台阶的借口啊,如果还不觉悟,那就是把路,自己给走绝了。

古人还有一句话:

天作孽,犹可恕;

自作孽,不可活。

这其中蕴含的道理,好好琢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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