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驰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据说此诗写作的背景如下:

清康熙年间,张英担任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他老家的亲属与吴家为邻,两家院落之间有条巷子,供双方出入使用。后来吴家要建新房,想占这条路,张家人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将官司打到当地县衙。县官考虑到两家人都是名门望族,不敢轻易判决。

这时,张家人一气之下写封加急信送给张英,要求他出面解决。张英看了信后,认为应该谦让邻里,他在给家里的回信中写了四句话:“千里驰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阅罢,明白其中含义,主动让出三尺空地。吴家见状,深受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房基地,“六尺巷”由此得名。

张英,字敦复,号乐圃,安徽桐城人,清朝官员,六尺巷典故主角。

六尺巷,位于安徽省桐城市的西南一隅,安徽省桐城市文城西路68号,全长100米、宽2米,建成于清朝康熙年间(1662年—1722年),巷道两端立石牌坊,牌坊上刻着“礼让”二字。

当然传说的诗作者还有很多:北宋王安石,明朝宰相毛恺,明朝宰相郭朴,明万历年间进士、兵部尚书李春烨,清朝正阳名人余福九,等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事件是真是假,不得而知。诗文传颂多年,育人无数。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首流传千古,脍炙人口的诗词。我看上去总觉得是一首“无原则,无法制观念的诗词”。“县官不敢判,那么我们就让。”听起来就像一个笑话。

该诗在社会上对倡导“礼让” 应该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我也担心会造成人们“不重视法律,无原则忍让”的不良后果。

如果我是宰相,我也收到了这样一封信,我关注的点就完全不同于张宰相。

1、 邻居占地,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合法合理我们才让。否则坚决不让。如果不合法不合理,如果我们让地三尺,于我家,造成极大损失;于社会,造成恶劣影响,造成民众和官员法律意识淡薄的后果。乡里各种恶人也一定会以此为范例,欺压良善,横行乡里,今天要你让地,明天还会要你让别的。

2、 我还要教育我的亲属,这样的事情一定要诉诸法律,让法律来决定是不是应该让。

3、 我还要关注那个不敢依法判决的县官,想一想他为啥不敢依法办事。

“家”是什么地方,记得有个外国的说法“最穷的人也可以在自己的茅舍里向国王的一切势力挑战。它可能很脆弱——它的屋顶可能会摇晃——风可能会吹穿它——风暴可能会进来——雨可能会进来——但英格兰的国王不能进来。”

国王都不能进,就凭一个邻居,三尺地说让就让。

谦让是美德,但是谦让是有限度的,谦让是有原则的。孔融让梨是美德。三尺地,除非张宰相的亲属是豪富,家有良田万顷,广厦千间,时常还能赚个小目标,谦让就是美德。老百姓万万不要学,学了就亏了。还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助长社会上不讲法治的风气。

或许张宰相的亲属还真是是豪富,还真是家有良田万顷,广厦千间,还真是时常还能赚个小目标,“三尺地”还真是不在乎。那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宰相的亲属是怎样成的豪富。是不是合法?而不是一昧地关注他“三尺地”说让就让的美德。

最后我也想送张宰相的亲属一首诗:

“千里驰书为了墙,一尺不让理应当。邻里纠纷要解决,法治精神不能忘。

想想当年秦始皇,想想为啥长城长。国土一寸不能丢,家里三尺为啥让?”

法治的古诗及名人名言(千里驰书只为墙)(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