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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 1973 年「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宣布「宪法不赋予堕胎的权利」,允许各州自行决定堕胎是否合法。此举引发了全球性的文化「地震」:美国总统拜登称「这一裁决令美国倒退 150 年」,美国民众接连上街抗议,英国、法国领导人都公开表示批评。
自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任命三名保守派大法官以来,加上保守主义风潮上涨多年,今年五月更有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判决书草案的「泄露」——「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明眼人都知只是「时间问题」。
表面上争的是堕胎的权利,但「罗伊诉韦德案」早已超越了健康、女权的范围,成为美国宪法、法律、道德和政治上的「生死命题」。
美国女性最关心的问题,从生理期追踪应用 Stardust 的「火爆」体现出来。该应用一度飙升至美国 Apple App Store 榜首,并承诺加密用户数据,不会上交给政府。
App,能帮人们夺回堕胎权吗?
堕胎权翻转
「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首先影响的是育龄女性。
由共和党把持的「红州」,已经全面禁止堕胎,并相继筹划立法,禁止本州女性去其他州堕胎;而民主党把持的「蓝州」,既不能保证未来联邦层面不会发布全面禁止堕胎的法令,还有可能因此背上和其他州的官司。
对于育龄女性来说,堕胎的法律风险已经大大提高,而堕胎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那么,利用科技手段如 Stardust、Clue 之类的软件应用,来观察和记录自己的生理周期、怀孕日期,就变得非常合理了。
除了下载追踪应用,女性也在大量囤积紧急避孕药。美国的 CVS 和 Rite Aid Corp 药店,本周一宣布限制购买,每人最多买三片,以确保能持续供应。
同时,能够长期避孕的宫内节育器的需求也在激增,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正在网上预约购买。
其次,对已经怀孕的女性来说,生育或流产的过程变得艰难起来。《柳叶刀》的一篇社论曾指出,全球每年有约 1.2 亿次意外怀孕发生,其中五分之三以流产告终,而只要使用医学推荐的方法、并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完成,堕胎大概率安全。
堕胎权在多个州被禁止后,患者是否可以流产、何种情况下适合流产,以及如何定义堕胎和流产的区别,都变得不再「大概率安全」了。在德克萨斯州,「帮助堕胎」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医生根本不敢做出「跨越雷池」的建议。
「红州」如密西西比州、德克萨斯州的堕胎群体,不得不跨州寻求帮助。其接受护理的平均距离,从 25 英里增加到 125 英里。这些人往往是少数族裔等边缘群体,并不富裕。
另外,保险公司和诊所也受到影响。前者要研究法律程序,帮助孕妇跨州进行堕胎手术,还得让雇主和公益团体去面对更高的雇佣成本问题和后勤保障。诊所和医生面对更多的临床困境,例如在「子宫切开术」和「排空堕胎手术」之间如何抉择——前者不会触发「堕胎权」禁令,但会增加患者并发症风险。
App的风险——数据迫害
美国女性对堕胎的需求很高。有三分之一经历过广义上的「堕胎」,包括使用堕胎药。
这部分需求,虽然科技公司提供的生理期追踪应用,提供了一部分解决方案,但也隐含了很高的风险。应用中关于生理期、怀孕期、激素波动等数据,如今都可以用来起诉打算堕胎的女性。那些有「堕胎赏金」的州,还能用这些数据搞政治迫害。
德克萨斯州去年通过一项法律,任何公民成功起诉怀孕六个星期并打算堕胎的女性、医疗工作者或者任何帮助堕胎的人,都可以拿到至少 1 万美元的赏金。其他「红州」也有模仿的想法。
这种情况下,Stardust 「火爆」是有道理的。因为创始人大张旗鼓地表示,该应用使用了加密手段,数据不受政府控制。根据 Sensor Tower 的数据,6 月 24 日「罗伊诉韦德案」被颠覆当天,Stardust 达到 13 万 5 千次新安装量,比前一天安装量增加 4400 %。第二天,又增加 20 万次安装,排位从应用商店的第 119 名升至第 1 名。
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类似的身体数据记录应用,之前都有和第三方追踪公司、分析公司共享数据的「前科」。去年,一款名为 Flo 的应用违反了隐私政策,需要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达成和解。另一款名为 Glow 的应用,因暴露女性医疗信息,与加利福尼亚州达成和解。
Stardust 的加密是否靠谱,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其官方介绍中,已经删去「端对端加密」的字样——此前大肆宣扬的就是这一点。
可怕的是,不仅仅是生理期追踪应用,浏览器、搜索历史、电子邮件、短信、日志,以及其他每天都需要打开的商业应用,都可能暴露用户的生理数据。最高法院的裁决,急剧放大了用户隐私暴露的担忧。
The Register 近日联系了亚马逊、微软、谷歌、Meta 和推特,询问「贵公司会做什么来确保收集的数据不会被用来起诉寻求堕胎的女性,以及提供堕胎支持的个人或组织?」这些科技巨头暂时没有回应。
技术保障权利?
堕胎权重要、敏感,因为它牵扯到的是权利如何推导的法理问题。
此前,一份疑似由最高法院萨姆埃尔·阿利托大法官( Alito )撰写的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密西西比 15 周堕胎案)判决书草案全文在网上曝光。铁杆保守派阿利托,直接抨击了「罗伊诉韦德案」,称其一开始就犯下了「严重荒谬的错误」。
他的意见是,堕胎权既不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也不是存在于美国社会历史上根深蒂固的权利,最高法院根本没道理「立法」。换句话说,这属于「原旨主义」看法——最高法院只能作宪法、法律的解读和诠释,不是立法者。
而 1973 年的激进判决,当时的最高法院是通过判例来立法的——直接宣布堕胎权全美合法。判决也留下了难以弥合的「口子」,没有将堕胎权视为基本权利从而给予完整的宪法保护,而是用本身就充满争议的隐私权作为堕胎权的支撑理论。这个做法非常「能动主义」。
不过,并不是保守派法官全都喜欢「原旨主义」,自由派法官就喜欢「能动主义」,大家还是按照自己的价值观来,需要原旨就原旨,需要能动就能动。
1973 年「罗伊诉韦德案」宣告堕胎权全美合法之后,堕胎问题得以「扩大化」,从健康卫生问题,变成了宪法和政治问题。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平权风潮中,美国最高法院的自由派发挥出的能动性是非常惊人的。同时,反堕胎势力也从地方走向全国,从很少一部分天主教扩大到福音派基督教、社会保守派中间。
由于当年的堕胎权利源自「隐私权」,前者遭到禁止,也意味着一系列隐私权连带着也不那么「稳定」了。包括关联的同性婚姻权利、避孕权,都变得岌岌可危。
人们更多考虑堕胎权的权属问题。女性的(怀孕的)身体,到底是属于自己,还是属于国家/社会等公共领域,不同国家、地区、文化,都有不同的解释。同时,胎儿的身体又属于谁?
生命权从何处开始?15 个国家的生物学家从生物学角度给出答案:生命与生命权从精子和卵子的结合开始。从人权开始的地方,道德、法律也要开始。然而,人权从何处开始?没有人确切知道。
当权利无从界定的时候,人们曾如此依赖的科技,也就很难发挥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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