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历史上最著名的罗马角斗士?从奴隶反叛者斯巴达克斯,到放荡的皇帝康茂德,他们千差万别,在圆形剧场有的迷失,有的肾上腺激素暴增的,但结局却是殊途同归。
古罗马角斗士是在斗兽场等喧闹的公共场所,在万众瞩目下进行可怕的战斗,然而你是否知道,角斗最开始是作为葬礼的仪式之一而存在的。
公元前3世纪,早期的角斗士战斗目的是向死去的灵魂献血,祭祀离世的贵族。
这种葬礼风俗一直延续到公元前27年左右,皇帝奥古斯都掌权罗马后,发现民众对这种角斗战的狂热和痴迷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而他本人也是“超级粉丝”,于是下令将角斗战从纯粹的葬礼仪式中分离出来,定期举行,成为风靡罗马的全民娱乐。
自由择业的角斗士角斗士并非都来自被迫战斗的奴隶,俗话说富贵险中求,其实还是有一部分人是自由出生的罗马公民,为了赚钱和成名,自愿提着西瓜刀到角斗场上刀口舔血。
角斗士也从最初的纯粹观赏到引入博彩机制,这种转变让角斗从业余转向职业化。从最初的找几个强壮的,好勇斗狠的奴隶,递上家伙,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到引入投资者和专业格斗家建立专门的格斗学校,系统性培养,锤炼耐力、技术和团队协作。
另外,真正的角斗场上的格斗与目前电视、电影中流行的截然相反,角斗士并不一定要死战到底。
角斗士更像是君子之战,战斗持续到其中一方投降就结束,那时的投降姿势是举起一根手指,如果放到现在竖起的是中指就惨了,因此真正的历史上只有10%到20%的角斗士在比赛中丧生。
毕竟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都有可能遇到更狠的,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另一方面这些经过专业训练的角斗士对投资者而言全是真金白银,高价值的存在,辛辛苦苦培养一个角斗士出来,出场一次就嗝屁,换谁也接受不了这种的损失。
因此,实际上对阵双方的真正掌控者并不鼓励下狠手,也正是这种低位的阵亡率才吸引到自由的罗马公民参与其中,做到全民狂欢。否则谁愿意参加啊,毕竟最大的悲哀是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当时的角斗疯狂到连古罗马统治阶级,元老院的达官贵人的七大姑八大姨,老婆女儿都以成为女角斗士的身份为荣。
她们抛弃女工、针线,提前去角斗士学校学习,跟那些战俘角斗士进行实战演练。
女性天生力量偏小,所以她们惯用的武器是短剑和标枪,很少使用重型武器。
每天演练结束之后,这些女角斗士会把男性角斗士的汗水倒入茶杯中喝掉,因为她们相信这样可以增加自己的体魄和战斗能力。
甚至于有些女贵族把自己的身体献给那些健壮的战俘,希望通过这种水乳交融的方式,从男角斗士那里获取力量和能量。
对此,那些元老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生活过得去,哪怕头上有点绿。归根到底其实是古罗马对于性行为非常开放。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赞同 元老院还是有部分人坚决反对女性上场的,其他人这个时候就把他拉到高台上欣赏女性角斗士赤裸着身体厮杀。
只需看一次,这些人就会改变主意,赞同女性作为角斗士,因为视觉的冲击力实在太强,民众的欢呼与痴狂无可比拟。
在罗马皇帝尼禄时期是女性角斗士最多的时期,女性角斗士进入迅猛发展时期,花样也越来越多。
从最初的女角斗士对阵女角斗士,演变成女角斗士对阵男角斗士,最悲催、刺激的是那些奴隶女角斗士甚至不得不对阵野兽。
在尼禄执政的的一次豪华盛典上,数百女角斗士裸露身躯,出现在角斗场内搏杀。
那时女性和男性角斗士都是只有一条底裤走遍天下,后来罗马人认为应该文明一些,结合女角斗士出于减少惯性跳动,方便战斗的需要,发明出一种可以遮挡胸部的“束朵服”,这就是运动胸罩的前身。
公元三世纪,罗马皇帝塞第米乌·塞维鲁开始禁止贵族女性登场,他认为出身高贵的女子不应该如雌性野兽一样出现在角斗场上。
但这个禁令没有维持多久就在元老院的一片反对声中妥协了,元老院认为人们已经迷上了这些女角斗士,如果不让她们上场,无法保证票房。
其实更多的是元老院这些老家伙担心禁止后,再也看不到女角斗士卖弄风骚的表演了。
角斗士的职业化古罗马角斗比赛举办的概率远不如现在的足球联赛,一个月顶多也就一两次,通常一次的比赛场数是10到13场,每场比赛持续时间大约10到15分钟。
普通战士一年只能打2到3次,因此成名的概率非常低,加上角斗士超高的淘汰率,绝大多数不是被打伤打残就在被打伤打残的路上。
但仍有那么一部分天赋异禀者,凭借六亲不认步,或张狂的个性、传奇的背景,令人难忘的现场表演,在当时的古代艺术家或历史学家中享有持久的声誉,被记录和流传了下来。
总的来说,角斗士还是男性的天下,历史催生出了著名的5位古罗马角斗士,皆为男性:斯巴达克斯、斯皮库斯、马库斯·阿提利乌斯等。
以下便是经过时间长河的洗涤,仍被人们铭记的五位角斗士:
马库斯·阿提柳斯作为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享有公民权力的罗马人,阿提柳斯完全是出于个人意愿进入角斗士学校。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成为了一小群自愿参加战斗的精英角斗士的一员。
因为这种背景和噱头,阿提柳斯注定被宣传成超越英雄和挑战自我的强者,还未开打,就已享誉罗马。
当时为了使比赛尽可能平等,有观赏性,罗马监督员通常会指派经验水平大致相似的角斗士进行比赛:新手对新手,专家对专家。
由于名声在外,所以阿提留斯第一次踏入庞贝的圆形剧场,面对的居然是经验丰富的希拉鲁斯,职业生涯14场比赛中赢下12场的老战士,没人看好阿提留斯,所有人押注希拉鲁斯。
然而,年轻的阿提留斯在这场被看衰的角斗中,打出了令人惊叹的表演,全面压制老师傅,最终迫使希拉鲁斯不得不竖起指头投降。
随后的第二场战斗中,阿提留斯再次遇到一位12次获胜的角斗士,再次成功击败对手,证明第一场的胜利不是偶然。
阿提留斯的背景、战绩,让当时庞贝的艺术家纷纷为他雕像、涂鸦,摇旗呐喊。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爆发并埋葬了这座城市,包括那些涂鸦后的石碑,多年后在庞贝古城再次拉开盖头,露出真容时,也揭开了保留的遗产,告诉世人曾经的传奇。
斯皮库鲁斯斯皮库鲁斯少年成名,在意大利卡普阿市的角斗士学校受训时,就已经表现出巨大的潜力和天赋,名声在外。
因此在他的第一场圆形剧场比赛时,组委会没有指派其他新人与他对战,怕他的胜利太过无聊,派出经验丰富的阿普托托斯与他对决。
阿普托托斯是自由的罗马人,赢得过16场比赛,战绩彪悍,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斯皮库鲁斯居然击杀了阿普托托斯。
这主要是第一次上阵,斯皮库鲁斯太紧张了一点,全力出击,不敢留手。斯皮库鲁斯的表现成功引起了当时在场观看的罗马皇帝尼禄的注意。
当斯皮库鲁斯褪去面具露出俊朗的面容,万千女性在观众席上山呼海啸,也深深震撼了尼禄的心,力量与颜值的完美合体。
尼禄在历史上就是喜欢玩断背山的,他很喜欢斯皮库鲁斯,免去他奴隶身份,并赐给斯皮库鲁斯很多礼物,包括一座宫殿和很多仆人。
然而斯皮库鲁斯郁郁寡欢,因为他处于一个特殊又尴尬的社会地位,曾经卑劣的角斗士身份,如今被尼禄圈养,生活奢侈,无人敢仰望,却也是无人会尊敬。
尼禄可不管这些,得不到你的心,那就要你的人。公元68年,罗马发生叛乱,尼禄众叛亲离,帝国分崩瓦解,在垂死挣扎后面临无解必死的局面下,尼禄要求斯皮库鲁斯处决他。
斯皮库鲁斯下不了手,尼禄最终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暴动的罗马公民发现尼禄已经死亡,迁怒与斯皮库鲁斯,将他五花大绑起来,用尼禄为自己竖的巨大石雕像压死了斯皮库鲁斯。
康茂德康茂德既是角斗士又是皇帝,可以概括为被皇位耽误了的角斗士,属于瘾大牌臭。康茂德在公元180年至192年间统治罗马,那段时间被称为罗马的灾难,标志着罗马黄金时代的结束,术业有专攻啊。
作为马库斯·奥勒留斯的儿子,康茂德一直受尽宠爱和器重,在16岁时他的父亲就让他参与国家大事处理,朝堂议政,分享皇权,共同治理国家,希望他及早胜任,继承大统。
父亲去世后,康茂德于公元180年独自上台掌权,然而随后表现证明他之前的学习和磨练都被狗吃了。
康茂德不仅残忍、淫荡和放荡,还是一名双性恋,父亲死后他露出真面目,在后宫养了 600 名男孩和年轻女性。
他的疯劲不知如此,还自认为是大力神转世,经常穿着神话中大力士标志性的狮子皮在宫殿里走来走去,并要求大家称呼他为大力神。
在皇宫里穿狮子皮,玩行为艺术,久了就厌烦了,康茂德重新寻找兴趣爱好,决定改行当角斗士。
康茂德也确实进行了专业训练,但没过多久他超强的自信心让他不甘于次,开始以赛代练,参加拳击比赛735次,并与老虎和狮子等动物搏斗过,留下赫赫战绩,但实际上从始至终侍者都牢牢抓着束缚这些猛兽的绳子。
战无不胜后,康茂德下场与其他角斗士搏斗,登上万众瞩目的圆形剧场,一路过关斩将,其实康茂德的格斗技术不熟练,也没有多少实用性,但他参加角斗的对手,没有一个敢伤害或杀死在位的皇帝,哪怕被他打断肋骨,砍得遍体鳞伤,也只能装作技不如人。
弗拉玛角斗士弗拉玛是角斗士中的真正传奇,他出生于叙利亚,罗马皇帝哈德良(公元 117 年至 138 年)统治期间,征服叙利亚,弗拉玛作为奴隶被带回罗马。
因为年轻、强壮,弗拉玛被选为角斗士送入格斗学校。弗拉玛进入圆形剧场,迅速声名鹊起,征服了观众和罗马达官贵人。
弗拉玛对这种在刀尖跳舞的感觉非常沉迷,因为作战勇猛,前后四次获得自由,在可以被授予罗马公民权的情况下,弗拉玛出人意料地全部选择了拒绝。
“我的一生就是我角斗而生,最好的归宿就是战死当场。”弗拉玛回答。弗拉玛一共完成了34场比赛,因其超越他人的职业生涯长度而闻名。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弗拉玛再猛也逃不过岁月侵蚀,在职业后期,弗拉玛已经颓势难止。
但弗拉玛为角斗而生、而战的态度,和放弃自由的忘我选择,感动了许多人,包括对手和裁判。
因此弗拉玛一共获得了大约 13 次缓刑,也就是说战败13次,这13次要么在紧急关头被裁判中止了比赛,要么对手没有下狠手,给了他投降机会。
将军阵上亡,名剑掌中断,弗拉玛最终在 30 岁时去世,因为伤口感染,这个年龄已经超越了他的许多同行,角斗士刀口舔血,普遍命不长。
因为在古代医疗水平有限,受伤感染死亡的,远比比赛中被杀死的要多得多。
斯巴达克斯斯巴达克斯 (公元前 109-71 年) ,组织了古罗马最著名的起义——第三次奴役战争。然而你是否知道传闻中这位古罗马最杰出的角斗士其实根本从未在圆形剧场中战斗过。
美剧《斯巴达克斯血与沙》是纯粹的艺术加工,是没有多少历史沉淀的肥皂剧,绝对不能称之为历史剧。
斯巴达克斯出生在巴尔干半岛,罗马军队打到这里后,他被抓获卖为奴隶。也是因为一副好身板,斯巴达克斯被送到卡普阿的一所角斗士学校接受训练。
角斗士以命搏钱,训练格外严格,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是要接受体罚的,不准吃饭,跑圈乃至小皮鞭伺候,打得你想死,而不是欲仙欲死。
公元前73年,还处于训练初期的斯巴达克斯厌倦了角斗士学校的虐待,起得比鸡早,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多,起得比鸡早,睡得比小姐都晚,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翻墙跑了,一路逃跑到维苏威火山上,此处山高林密,要抓人如大海捞针。
斯巴达克斯是第一个敢逃跑的人,成为街头巷尾的议论主题,越传越广,最终他的逃离在口口相传下塑造成为一个传奇故事。
继而引发了大规模示范效应,成千上万的其他被奴役的角斗士纷纷逃离了他们的学校,跑到维苏威火山上,膜拜斯巴达克斯。
公元前72年,在逃亡一年后,估计多达 10 万人聚集到斯巴达克斯身边,要求他顺天改命,登大位,战罗马。
原本想等冬天大雪纷飞,在维苏威火山做一只雪山飞狐的斯巴达克斯,此时已经无法低调,进行人员整合后,他组建了一支由奴隶组成的军队。
从高卢地区开始与罗马人作战,打得地方部队丢盔弃甲。斯巴达克斯的成功促使罗马帝国不得不采取行动,对斯巴达克斯进行围追堵截,不停消耗。
第二年罗马派出名将马库斯·利西尼乌斯·克拉苏将军在卢卡尼亚,完成对斯巴达克斯的合围,最终双方展开殊死搏斗,斯巴达克斯的军队经过一年的持续作战,无力补充兵员和粮饷,已经是强弩之末,最终全部战死,包括斯巴达克斯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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