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5月3日上午,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新要求、新部署、新期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强劲动力,结合“能力作风年建设”,不断完善“四个体系”,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行列的目标,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作用,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切实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黑龙江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1)

会议现场

一是围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锚定全国一流水平,动态调高工作标尺,切实推动哈尔滨、大庆在重点指标上,率先取得实质性工作进展。

二是加快推动《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立法和修订《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组织编制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是发挥全要素服务保障工作专班作用,制定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全要素保障督查考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全要素服务保障督导机制。

五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广泛收集各类市场主体诉求意见,推动各地开展“政商直通车”“政商沙龙”等交流活动,了解掌握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六是切实提高自身工作标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细周密的工作安排、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在推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当标杆、作表率,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营商力量。

来源:龙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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