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7月21日中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获悉,重庆市电影局下发通知,我市电影院可于7月21日起有序恢复开放,这也意味着我市近300家电影院得到了复工许可,即将开门迎客。
7月16日,国家电影局发布了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的通知,低风险地区在电影院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于7月20日有序恢复开放营业,上海、杭州、成都、长沙、南京等地的部分电影院也在当天复工。不过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其他地区的电影院还需要地方电影局的批准才能恢复营业。
21日,记者在《重庆市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看到,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在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我市电影院可于7月21日起有序恢复开放,惠民电影放映同步恢复放映。
通知要求,电影院必须严格坚持分区分级原则恢复,一旦有区县(自治县)从疫情低风险区域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电影院和惠民电影放映及时按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暂停放映。
同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各区县(自治县)电影主管部门要对属地电影放映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将恢复开放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安排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同意后,商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有序推进。要做好应急预案管理,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恢复开放工作。惠民电影放映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备即可实施。
通知要求,各电影放映单位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防疫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常态防控到位、预约限流到位、排片间隔到位、人员排查到位、环境消毒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通知强调,对电影院复工不搞“一刀切”,满足开放条件的成熟一个复工一个,不成熟的加紧整改落实。
市电影局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要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要求,严格对照《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的具体要求,督促指导电影放映单位及时做好恢复开放前的准备工作。参照《重庆市电影院开放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预案管理。
通知要求对恢复开放的电影院实行备案登记,每天上报市电影局监测复工情况,稳妥有序推进恢复开放工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汤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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