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和退伍有什么不同(退役和退伍的区别)(1)

在网上,有不少对“退役”和“退伍”之间的区别进行解答,其中不乏还有执业律师的“专业解答”,只是五花八门的答案,着实让人眼花缭乱。

退伍和退役,从书面上说,一字之差,意思自然有些差异。

但对于军人来说,退伍和退役到底有哪些区别呢?本文通过法律法规中的用词,尝试对“退伍”与“退役”的一字之差作出解释,仅供参考。

复员和退伍有什么不同(退役和退伍的区别)(2)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兵役法,是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兵役法》中首次提出的“退伍”,并非是网上所述的指义务兵退役。

如在第三十四条中规定:“服现役期满的退伍军官或者未服满现役即已退伍的军官……”而对于军士和兵的服役期满,均称作退役。

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七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将义务兵退出现役称作退伍;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国务院发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对义务兵退出现役,同样称作是退伍。

网上所述的退伍指退出现役的义务兵的缘由,多半源于官方大量文件中,将义务兵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称作是退伍,从而得来。

复员和退伍有什么不同(退役和退伍的区别)(3)

但随着时代发展,政策更迭,称作退伍的越来越少。

如较近的一次士兵安置改革中,不再区分士官和义务兵进行安置,统一出台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服役期满的士官和义务兵,统一又称作为退役士兵。

包括现行的《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已不再有退伍的提法。

在网上各类相关解读中,将退役军人和退伍军人的待遇差别,主要表现在“退伍”和“退役”是两种不同的安置方式,这并不完全准确。

如最早的依据《兵役法》中称作退伍的对象,反而指的是军官。此后出台一系列义务兵退伍的相关政策文件后,将“退伍”定义为义务兵的退役方式。

如此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明确:士官复员后,由征集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按退伍义务兵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还有一些带有处罚性的政策规定,如军官(士官)按义务兵退伍处理等。

复员和退伍有什么不同(退役和退伍的区别)(4)

目前,现行的待遇享受中,仍以“退伍”称之的群体,主要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这类群体身份主要是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2021年1月1日,《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实施。保障法对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的退出现役,均称作为:退役军官、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

退役军人,也可理解为退出现役的军人,广义说上,他包括了所有满服役期脱下军装的军人,尽管他们的安置方式不尽相同。

如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退休军人等,再细划又分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士官)等等。

但退役安置方式具体指出的退役对象,并不是指所有退役军人。

举个例子。如南京市推出的离退休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普通退役军人是无法享受待遇的,只能是以离休、退休安置方式退役的军官、士官和文职干部,才能享受到免费乘车待遇。

如今,国家的政策规范将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军人均称作为退役军人。而并非再以“退役”和“退伍”因一字之差,而造成有待遇的差别。

在宣传报到时,除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群体外,称所有退出现役的军人,应当为退役军人,不宜再称作退伍军人。

本文转自 军旅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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