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行唐县的赵二小最近有点郁闷,前段时间他的汽车发生了事故,事故后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并没有到场,而是找来了汽修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把车拖走后,表示一周之内可以修好,让人没想到的是,不仅车没修好还发生了第二次“意外”。
就在维修过程中,赵二小突然接到了民警的电话,说他的车在龙州公园起火了。自己的车明明在修理厂,怎么会跑到龙州公园了?赵二小赶紧和汽修厂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
事后,赵二小得知,是汽修厂的工作人员私自把车开到了公园那里,刚好一辆车自燃,致使他的车也被烧坏了部分零部件。虽然双方进行了沟通,但理赔款却始终没有到账,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是一拖再拖。
记者随后和赵二小一同来到了这家汽修厂。对于火灾事故给赵二小带来的损失,汽修厂负责人段先生表示双方就理赔问题也曾达成共识,保险公司赔3000 ,修理厂再额外给1000,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迟迟无法到账,才僵持到了现在。
在现场,段先生再次和自燃车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最后,保险公司承诺一周后一定会到账。
虽然汽修厂的负责人给出了解决方案,但是通过这件事,我们发现,其实赵二小在第一次发生车辆碰撞时,第一时间来的不是保险理赔员,反而是汽修厂的人,这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让人奇怪的是汽修厂的负责人又是怎么知道赵二小的车发生了事故呢?
如果不是保险理赔员图省事,这位段某是不可能知道赵二小的个人信息的。为了弄清楚事故发生后汽修厂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代替保险理赔员出现在现场,记者和赵二小一起来到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行唐县支公司。
单凭汽修厂拍的照片就给车辆定损,这种操作虽然双方都省事,但其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那么,像行唐这种操作流程符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车辆发生事故后的出险流程的规定么?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公司。
保险理赔员不到场,用户的个人信息却被泄露给他人,这种违规操作的行为,律师表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河北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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