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当时租界里是什么样的(上海租界是怎样形成的)(1)

1915年,法租界外滩一隅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这个条约规定清朝要五口通商,上海是五个通商口岸之一。1843年11月17日,上海正式开埠。

1845年11月29日,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与上海道台宫慕久谈判,双方签订了《上海土地章程》,也称《上海租地章程》。根据这个章程,划定东面到黄浦江,南面到洋泾浜,北面到李家场,也就是今天的延安东路到北京东路之地。次年,又议定西到现在的河南中路为界,共830亩面积的地方,作为英国人的居住地,这就形成了英租界。每亩地年租金为1500文铜钱。当时规定,英国人可以在租界里建立自己的居民点,在那里租地建房、办产业,将其作为一个通商的口岸。

1846年,英国人组建道路码头委员会,作为租界的市政组织、管理机构。到1848年11月,英租界面积已经扩大到2820亩,西面到今天的西藏路,北面到苏州河。

1854年7月11日,租界当局召开租地人会议,修改《上海土地章程》,将原先的道路码头委员会改组为工部局,并由工部局组建巡捕房。从此,工部局就成为租界的最高市政机构。

美租界是1848年设立的,起初并没有正式划定地方。到了1863年6月,美国驻上海的领事和上海道台划定了它的界址。因为当时美租界划的地方很大,但里边没什么工厂、码头,空地很多,而英租界里面人口多,土地也贵。所以同年9月,英美双方商量把两个租界合并,因而美租界的存在时间很短。

到了1899年,合并后的英美租界的面积达到33503亩,正式定名为“公共租界”。之后租界当局又想出花招,向清政府提出要越界筑路,就是把租界里的道路一直延伸修筑到租界的外面,比如虹桥路。筑了越界道路后,租界当局又提出要保证道路的管理治安,把警察派到这条道路,然后找借口把这条路及路旁边的地划为他们的地方,这又变相扩大了租界的占地面积。虽然在法律上这不是租界,但很多事情都直接归租界管。

越界筑路地区的房价一般要比租界里面的便宜,治安和市政管理往往都是租界管的。因为租界的管理比华界好,所以,中国人也喜欢利用越界筑路地区。比如鲁迅在上海居住的地方,就属于越界筑路的地方。他从家里步行没多远,进入四川路就是租界了,但他住的地方不是租界。包括左联活动的场所,好多都是越界筑路的地方。这些地方的特点是,房子质量不错、房价比租界里面的便宜,治安由租界来管理,有什么事进入租界比较容易。上海有些红色文化地标也设立在这样的越界筑路地方,因为在这里有些事情租界管不到,又便于与华界和外界联系。

就这样,公共租界在3万多亩面积的基础上,实际上控制的地方要更大,包括今天的杨浦、虹口、黄浦、静安等区。这些地方有的全部是,有的部分是,英租界、美租界合成的公共租界所占的地方比法租界大很多。

法国人不甘落后。在1849年4月,法国驻上海领事就用跟英国人同样的方式,获准设立了法租界。它的最初面积是986亩,后来经过多次扩展,到1914年,法租界面积达到了15150亩。

当时的上海县城外面就是法租界,再往北是公共租界,从苏州河边上西藏路以东,一直到虹口、杨树浦。那时的上海出现了一个奇怪的格局,叫作“一市三治四界”,即一座城市有三个管理机构——华界、公共租界、法租界,华界又分为南市与闸北。

租界是清政府把土地租给外国人居住、经商的,中国人不可以随便入住租界,但可以进入租界做买卖,这叫“华洋分处”。最初的几年里,租界和华界相安无事。到了1853年,上海发生了一件重大事件,就是小刀会起义,它改变了上海租界原先“华洋分处”的状态。

租界里面本来是不准华人租房租地的,由于小刀会起义爆发,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有大批华人迁入租界,其中不少是富人,有资产,租界当局很乐意留下这批华人。1854年,英、美、法三国领事修订《上海土地章程》,在租地人大会上通过了《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确定租界范围为原来的3倍,华人租地可直接呈报各国领事并转上海道台查核,默许华人租地。从此,华人可以合法地在租界里面租地、建房、居住。于是,就有了以后第三次修订《上海土地章程》,在工部局里增设华人董事席位,简称“华董”的后续。

上海开埠以后,只有过英租界、法租界、美租界、公共租界这4个租界。同时存在的或是英租界、法租界、美租界,或是公共租界、法租界,从来没有其他租界。现在有的影视剧或是书籍中提到的“日租界”是错误的,日本从来没有在上海正式设立过租界。造成有日租界这样误解的原因是:当年在上海的日本人大多数聚集在虹口,加上一些日本人横行霸道,租界当局奈何不得,这就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这里是日本人的租界。其实除了英美法3国,其他国家包括日本在内,根本没有租界。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军队占领接管了公共租界。

因为中国参加了反法西斯同盟,在中国政府的要求下,1943年,中国与美英两国签订了新的条约,美、英放弃在华的治外法权,将租界交还给中国,投降了德国的法国政府也宣布把法租界交还给中国。所以,租界实际上到1943年就不存在了。当然,中华民国政府正式履行租界的收回法律手续,是在抗战胜利以后。

(来源: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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