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强制执行——就是战争。
强制执行程序——并不是说只需要执行法官按下OK键,然后钱就能自动到法院账户上。
执行法官从来都做不了无米之炊,这个“米”指的就是财产线索,也就是说当你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里没钱、名下无房、无车、也没有股票、期货等,就意味大概率你的案件就会马上终本。
很多人说,终本了也可以恢复。其实恢复起来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普通人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可行性非常得低。因此这个时候就需要执行律师出马。
执行律师——和离婚律师、拆迁律师、房产纠纷律师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专业的点不一样各司其职罢了。执行,大致也就是在近十年前开始极个别所看到了这个市场,基于执行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法院、权益人的一个痛点,而且绝大多数律所不愿意做这块,因为执行工作并不是说只要律师写一份申请书交上去就了事儿了,执行程序规范到的和实务当中所体现的完全是不一样的,执行工作往往不能独立完成,需要的是团队的共同协作,大致分工就是这样:案源审计的检索(检索案件的可执行性)——中枢控制系统的统筹指挥(制定战略方案)——执行组(根据战略主导战术设定落实执行)——执行员(调查)——非律人员(调查)
大体以下的工作就是执行律师的基本职能:
一、突破法院“五查”的界限,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近日,山东青岛某法院发布了一则悬赏公告,涉案总标地总共是一个亿,悬赏金额为10%,也就是1000万。
发布这则悬赏通告之前,意味着法院已经对被执行人的房屋、银行账号、车辆、股票基金、债权做过了排查,这就是局部法院的“五查”板块,有些法院没有债权,只有“四查”。像青岛这个也就是说法院这些都查了,悬赏公告出来,意味着即将终本了。
很多律师没有深挖,是因为太相信法院的这套系统,殊不知系统之外的可能性有多大?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有些被执行人表面上失信了,但是他的生活质量却丝毫没有降低半点。每天海参鲍鱼啊,最近有个债权人朋友告诉我说:我的被执行人一天还要吃一斤红黑毛羊肉,从来不吃绵羊肉。
对于这样的人,“五查”之后没有财产线索?作为法律人就一点都不感兴趣吗?为什么不做深层次专业的研究一下呢?
二、将财产线索请求法院核实之前,确定该财产线索可以直接进行查控或处置在执行过程当中,发现财产线索本身是一件非常震撼的事情,对于年轻的执行律师在这个时候会非常的兴奋。随后马上告知客户,第二天提交给法官,紧接着就是啪啪打脸。比如说不动产房产的基本属性,是否有人占用?有无租赁信息,需要清场怎么办?
其次就是要权衡委托人的标地大小,而选择特定的标地进行查封,实务当中超过债务标地两倍以上的是不能被处置的。
对于未到期债权,只可以预查封冻结但是法院无权处置;那么对于到期债权则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
股权问题就更复杂了,需要法院这边委托事务所进行清算,这中间变量是非常的大。
总得来说,我们需要来来回回至少是三次以上的审查,复查;如果出现意外执行法官会觉得你就是个外行,根本就不会搭理你。
三、调查令的行使特定点和规范要求调查令申请的理由直接会影响你能否申请下来?申请下来了之后,你协调查令去相关单位调查的时候是否会被拒绝?这都是问题,而且直接会影响到案件启动的问题。那么这个时候,开调查令你就需要注意沟通了,怎么说对法官有利,那就怎么沟通;怎么说能让法官心里舒服,你就应该怎么沟通。对于相关单位,时常你可能需要扮猪吃老虎,这里面其实弹性是比较大的,单位主管可配合,也可以不配合,关键点取决于两点:一是这个老虎是否扮的足够真实?二是,你能否让工作人员舒服?
总体来说,在这个层面上沟通是最核心的要素,在我们去开调查令或者行使调查权之前,我们都需要对主管人员进行摸底,看看以外的办案人员基于这个特定的责任人都是怎么个说法。以确保,成功率趋近于100%。
四、掌握核心价值线索,迫使被执行人不通过程序也能进行还款。打蛇,一定是打七寸。会战对执行人,一定不能做擦痒痒的事儿,一针下去必须见血。
一般情况而言,很多被执行人都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开水烫的一个状态。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分析被执行人的痛点在哪里?是在于他的孩子?还是在于他的爱人身上?还是说,他现在有实际经营场地?
比如说、被执行人有一个天猫、淘宝超市,每天的流量都是比较大的。我们要做的其实就是抓住这个人,把他和他的生意隔离开来,因为他的店铺没有服务,只有售货,没有售后是一定会被投诉的。这个时候一般,我们会扮演成买家,去买他的商品,其次他不发货,我就直接举报他,举报到他封号为止。这招就是合法的威胁,很多时候,我知道对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吓唬,比如说,我们经常说要查被执行人的税务问题。你可以不还钱,但是你总不希望我搞你的刑事问题吧?
协议还款,不是妥协。协商不是让步,不是说利息不要,更不是说我本金还需要打折,这些是协商的原则和底线。我所说的协商就是,你放弃使用程序来解决还款事宜。
上述问题,其实更多的就是痛点,抓住痛点往死里打,还真不怕你有多硬气。
五、充当执行法官的左右手,让执行法官无法拒绝。实务当中,看到不少人投诉执行法官的。但是投诉的成功率趋近于万分之一,投诉不成功也就算了,换作自己是法官,我们可以自己想想,你都投诉我了,我有什么理由说,你让我干嘛就应该干嘛?
大多数时候,大多数被执行人总想教法官应该干什么?比如:有些债权人经常问自己的执行法官:你为什么就不去拘留呢?怎么就不能上失信人名单呢?
我们不难想象,法官是一个人,和人打交道,一定要让对方心理舒服。
比如,正常的姿态,问:法官,您好,我的被执行人来报告财产了吗?
如果没有。
那下一步法官您是否能采取一下强制措施呢?
法官一般都会说:你找到人,然后给我打电话,然后我们就去拘留被执行人。
到了这个时候很多人会发现,人虽然进去了,但是自己的血汗钱是没有了。
很多的时候,拘留不能干拘留。还需要对被执行人的手机进行搜查,至少对方的支付软件上绑定了谁的银行卡,需要去查一查的,只有这样拘留措施才会产出直接功效。
执行的核心部门,其实还是执行局,执行律师就相当于是执行法官的左右手,总的来说执行律师和执行法官的战线和立场都是统一的。执行法官希望把这个案件快速了解,当事人不再烦他,我们就是来解决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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