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奇案借尸案(古代案狱故事蔡高断凶杀案)(1)

蔡高(1014—1041),字君山,福建莆田仙游枫亭人,北宋名臣蔡襄胞弟,比蔡襄小2岁。这对兄弟生在农家,自小聪明伶俐。宋天圣二年(1024),仙游县尉凌景阳因喜爱这对兄弟,便为他俩讲授经书,进行启蒙教育。凌县尉任满后,又把他俩送到塔斗山青螺草堂(后更名“会心书院”)继续读书,从此兄弟俩同进县学与郡学。

蔡襄于天圣八年(1030)登进士第,次年任漳州军事判官,蔡高也于1034年登进士第,授任长溪(今霞浦)县尉。 长溪地处福建沿海,当地有许多百姓以打渔为生。有一天,一位老妇来到衙门告状,诉说她两个儿子出海捕鱼,失踪多日,怀疑是遭仇人所害,请求县吏为她捉拿凶手。由于没有证据,不能捉人,县吏感到为难,便问那老妇:“你没有见到儿子的尸体,如何能断定儿子被仇人杀害呢?再说海上风大浪急,也有被掀翻船只葬身大海的可能。”这妇人听了揪胸顿足,号啕大哭,仍一口咬定儿子是被仇人所杀。蔡高察看了这妇人的神色,觉得她确有冤情,便决定受理此案。他安慰送回老妇后,就暗中到老妇所指控的那个仇人家微服私访,查到了此人作案的蛛丝马迹。之后他又到海边巡查,却一连六天毫无收获,直至第七天早上,终于看到有两具尸体随潮水漂来。他忙叫人把尸体打捞上来,经检验确是他杀,即刻传唤差役拘捕那个嫌疑犯,进行升堂审问,凶手供认不讳,受到伏法。

又有一天,有对夫妇来到衙门击鼓诉状,哭诉儿子在家被入室盗贼杀害,请求县尉为他们作主,缉拿凶犯。蔡高分析此案凶手必是同村人,对被害者住宅较为熟悉,便集中全体村民逐一排查。他通过观言察色,发现有一村民神色不对,言语不符,疑点很多,再经过深入调查,终于确定那人就是嫌疑犯,就传令拘捕审讯。那人只好供出杀人真相,蔡高又把他处决了。这两命案的侦破,使蔡高的声誉日隆,人们无不称赞他断案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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